社保卡辦理流程

辦理社保卡需要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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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保卡辦理分為本地和異地,本地戶口只需準備身份證;

2、不在本地的可以帶上相關證件去附近的辦證大廳辦理;

3、帶上身份證和回執單去銀行辦理,收到短信通知后前往銀行領取社保卡。

社會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的一個最重要的組成部分。在討論社會保險的歷史時就不能把社會保險從社會保障中抽出來。社會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建立社會保險基金,對參加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在喪失勞動能力或失業時給予必要的物質幫助的制度。社會保險不以盈利為目的。社會保險主要是通過籌集社會保險基金,并在一定范圍內對社會保險基金實行統籌調劑至勞動者遭遇勞動風險時給予必要的幫助,社會保險對勞動者提供的是基本生活保障,只要勞動者符合享受社會保險的條件,即或者與用人單位建立了勞動關系,或者已按規定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即可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社會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中的核心內容。

保險基金來源于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繳費及財政的支持。保險對象范圍限于職工,不包括其他社會成員。保險內容范圍限于勞動風險中的各種風險,不包括此外的財產、經濟等風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自愿參加社會保險的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辦理社保卡的流程

在我們就業的時候,現在很多公司都提出購買五險一金去留住人才,那如何辦理社保卡呢?下面是我整理的社保卡辦理流程。希望能幫到測繪資質辦理社保卡流程你!

1、當事人實現就業后,在用人單位參保社保的,辦理社保卡的流程如下:

(1)當事人參保時,應帶上本人的身份證、戶口本、居住證、學歷證明、勞動合同等證件及資料;

(2)由用人單位的相關人員(如人力資源部門等)申報參保后,再由本人攜帶身份證,去當地的社保部門領取社保卡即可。

2、當事人屬于個體工商戶或者在戶口所在地以個人名義參保社保的:

(1)參保時,應帶上當事人的身份證、戶口本、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等;

(2)去當地的社保部門申請參保,根據工作人員的提示,辦理相關參保手續,再憑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去當地的地點銀行的任一營業網點領取社保卡即可。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的規定: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測繪資質辦理社保卡流程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社會保險:

1、是指國家為了預防和分擔年老、失業、疾病以及死亡等社會風險,實現社會安全,而強制社會多數成員參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營利性的社會安全制度;

2、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

3、社會保險計劃由政 府舉辦,強 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

4、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制度;

5、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社保卡辦理流程和所需資料是什么

法律分析:流程如下:1、參保單位憑單位介紹信、參保人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照片到卡管中心領取或打印當地《社會保障卡信息采集登記表》;2、參保人對《社會保障卡信息采集登記表》進行完善并對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證號碼、民族、照片、聯系 *** 和地址等)進行審核,粘貼身份證復印件后簽名確認;3、有工作單位的加蓋單位公章后提交卡管中心,無工作單位的直接提交卡管中心并領取受理回執單;4、按受理回執單約定時間、地點或 *** 通知方式領取社保卡。由他人代辦社保卡申領,需提供代辦人和參保人雙方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參保單位不提供集中批量申領的,參保人個人可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到參保市縣卡管中心以個人的方式進行申領。

資料如下:1、有效身份證件,如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等;2、填寫當地《社會保障卡信息采集登記表》,主要包括:姓名、性別、民族、國籍、有效身份證件信息、地址、聯系 *** 、照片等;3、單位統一申辦的,需提供單位介紹信、經辦人本人有效身份證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三條 社會保險制度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方針,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