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資質標準什么可以下來?具體要更改那些變化?
資質改革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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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一步加大放權力度,除綜合資質外,全部下放至省級及以下有關主管部門審批(公路、鐵路、水運、民航、水利,通信等資質審批權限由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根據實際情況決定)
施工資質。將施工總承包企業特級資質改為施工綜合資質,可承擔各行業、各等級施工業務;保留12類施工總承包資質;將36類專業承包資質整合為14類;將勞務企業資質改為專業作業資質,由審批制改為備案制。綜合資質只設甲級,施工總承包資質等級壓減為甲、乙兩級,專業承包資質和專業作業資質不分等級。改革后,施工企業資質類別和等級由138個壓減為40個,壓減71%。
工程勘察資質。保留綜合資質:將4類專業資質及勘察勞務資質整合為巖土工程、工程測量、勘探測試等3類專業資質。綜合資質只設甲級,專業資質等級壓減為甲。乙兩級。改革后,工程勘察資質類別和等級由26個壓減為7個,壓減73%。
工程設計資質。保留綜合資質;將21類行業資質整合為15類行業資質;將155類專業資質整合為13類專業資質;將8類專項資質改為6類通用專業資質,并取消環境工程專項資質的5個專項類別,整合為環境工程專業資質;保留3類事務所資質。綜合資質、事務所資質只設甲級,行業資質,專業資質等級壓減為甲。乙兩級。改革后,工程設計資質類別和等級由395個壓減為72個,壓減82%。
工程監理資質。保留綜合資質,可承擔各類工程監理業務,規模不受限制;取消專業資質中的水利水電工程、公路工程、港口與航道工程、農林工程資質,保留其余10類專業資質,取消事務所資質。綜合資盾只設甲級。專業資質等級壓減為甲、乙兩級。改革后,工程監理資質類別和等級由34個壓減為21個,壓減38%。
造價甲乙丙資質取消了!
我國測繪資質的分類和業務范圍有哪些?
測繪資質的分類
測繪資質分為甲、乙、丙、丁四級。
測繪資質的專業范圍劃分為:大地測量、測繪航空攝影、攝影測量與遙感、地理信息系統工程、工程測量、不動產測繪、海洋測繪、地圖編制、導航電子地圖 *** 、互聯網地圖服務。
測繪資質的業務范圍
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是甲級測繪資質審批機關,負責審查甲級測繪資質申請并作出行政許可決定。
省級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是乙、丙、丁級測繪資質審批機關,負責受理、審查乙、丙、丁級測繪資質申請并作出行政許可決定;負責受理甲級測繪資質申請并提出初步審查意見。
2014年7月1日,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以國測管發〔2014〕31號印發修訂后的《測繪資質管理規定》。該《規定》分總則、申請與受理、審查與決定、變更與延續、監督管理、罰則、附則7章37條,自2014年8月1日起施行。2009年3月12日發布的《測繪資質管理規定》予以廢止。
擴展資料
測繪資質管理規定
第六條 申請測繪資質的單位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企業或者事業單位法人資格;
(二)具有符合要求的專業技術人員、儀器設備和辦公場所;
(三)具有健全的技術、質量保證體系,測繪成果檔案管理制度及保密管理制度和條件;
(四)具有與申請從事測繪活動相匹配的測繪業績和能力(初次申請除外)。
第七條 測繪資質審批機關應當將測繪資質行政許可的依據、條件、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錄等向社會公布。
第八條 測繪資質審批機關應當健全測繪資質管理信息系統維護機制,實現測繪資質行政許可在線受理和審查,方便管理相對人,提高行政效率,增強管理能力。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測繪資質管理規定
2022年建筑資質新政策
1.取消原來的等級劃分,改成甲、乙等級2022年的改革力度很大,且改革對企業帶來了更大的改變,尤其是在資質等級的調整上,將原來的施工總承包資質等級壓減為甲、乙兩級,而一級資質改為甲級資質,其他等級的則直接合并為乙級,
2.“證照分離”重新定義資質審核工作這次改革更大的明顯就是實行了“證照分離”這對于以往來說,是重大的改革,也是創新性的改革,更是為了以后的政策銜接鋪墊相關的工作。
3.特級資質企業改成綜合雖然很少有企業能夠升級為特級,但在政策上也不能缺少這樣的規定,所以此次改革,會將特級資質改成綜合,凡是取得綜合的企業,在市場中承接的施工項目會更多
4.一級資質改變為甲級資質新的政策中,增加了對建造師的業績考核,將原來的一級資質企業直接改成甲級資質,那么企業未來承接項目的底氣會更足。
5、三級資質以及二級資質直接合并為乙級。所以這種模式,對技術人員的數量上要求更少,但對于建造師而言更加看重業績這塊。另外現在國家實現了全國聯網社保,那么企業就必須要給所有的在職人員繳納社保。未來的工程企業,想要承接項目,不得不想出更多辦法,盡力爭取項目,對企業而言所面臨的壓力也是巨大的。
擴展資料:2022年建筑資質新標準和以前的區別、
一、施工總承包資質類別有改變:新標準中去掉了老標準中的“企業”二字;四個類別的施工總承包資質名稱發生了變化,分別是“建筑工程”替換了“房屋建筑工程”、“冶金工程”替換了“冶煉工程”、“石油化工工程”替換了“化工石油工程”、“機電工程”替換了“機電安裝工程”。二、施工總承包資質的考核指標有改動:新《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取消了《舊標準》中對申請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以及其他資質企業的注冊資本金要求。適當提高了對企業凈資產的要求等8處。三、新標準中調整了施工總承包資質承包范圍新增水力發電、取消單項合同金額限制。
法律依據:2022年《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第十一條,將“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修改為“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其余條款依此修改。二、將第五條之一款修改為:“房地產開發企業按照企業條件分為一、二兩個資質等級。”第二款之一項中的“持有資格證書的專職會計人員”修改為“專職會計人員”。等
7月1日起全國實施“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
目前,國務院已正式印發《關于深化“證照分離”改革 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要求,自2021年7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實施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全覆蓋清單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優化審批服務等四種方式分類推進審批制度改革,同時在自由貿易試驗區進一步加大改革試點力度,力爭2022年底前建立簡約高效、公正透明、寬進嚴管的行業準營規則,大幅提高市場主體辦事的便利度和可預期性。
據了解,“證照分離”改革是在如何解決“準營難”背景下開展試點的,涉及眾多改革事項和部門。
3日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國家市場監督總局副局長熊茂平介紹稱,“2015年以來,國務院選取116項和47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分兩批在上海浦東試點,在總結試點經驗基礎上逐步向全國復制推廣,2019年實現事項全覆蓋,在全國18個自貿試驗區開展改革試點,顯著降低了制度 *** 易成本,改革取得了積極成效。”
目前,經全面清理,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共計523項,基本涵蓋了現行《國民經濟行業分類》1381個行業小類中的30%,改革事項涉及46個國務院相關部門。
1-5月全國自貿試驗區新設企業13.58萬戶
近年來,為優化營商環境、激發市場活力,國務院把“證照分離”改革作為“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內容,持續加以推進。對于“證照分離”改革取得的主要成效,熊茂平表示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
一是激發了市場主體發展活力。通過照后減證和簡化審批,推動解決市場主體經營前“辦證多”、“辦證難”問題,企業辦事負擔降低,創新創業熱情得到釋放。上海、天津、廣東、廣西、重慶等五個自貿試驗區將地方設定的涉企經營許可大幅壓減至5項以下,浙江取消了所有地方設定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2019年12月1日改革試點以來,全國自貿試驗區新設企業41.34萬戶,受惠于改革的有20.18萬戶,占比48.81%,實實在在為企業減輕了辦證負擔。今年1至5月,全國自貿試驗區新設企業13.58萬戶,同比增長60.52%,高出全國新設企業同期增長率30個百分點。
二是加快了 *** 職能轉變。“證照分離”改革看似 “小切口”,卻帶來了 *** 職能轉變的“大成效”,將降低市場準入門檻的便利送給企業,把事中事后監管的挑戰留給 *** 。改革明確了“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進一步厘清了部門間的監管職責。有關地區和部門在信用監管、智慧監管等方面還進行了許多創新 探索 。如浙江省深化“互聯網+監管”模式,實現執法檢查、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結果公示等全流程閉環管理。2020年,市場監管總局對35個領域的74個檢查事項實行部門聯合抽查,抽查企業205.87萬戶,占企業總數的4.71%。總體看,改革所及的行業和領域,沒有出現“一放就亂”的現象,市場秩序總體平穩有序。
三是優化了營商環境。“證照分離”改革以來,著力推進涉企審批減環節、減材料、減時限、減費用,讓企業在公平、透明、便捷的環境中自主決策、創新發展。從試點情況看,一些高頻經營事項,如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核發、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建筑施工企業資質認定、食品生產經營許可、廣告發布登記等合計辦理量占五成以上,企業享受政策紅利效果明顯。第三方評估顯示,85%的被調查企業認為,改革后辦理許可證便利化程度較高。
2022年底前全面實現涉企證照電子化
國務院辦公廳 *** 職能轉變辦公室、國務院審改辦協調局負責人趙龍飛介紹稱,相比改革,本輪深化“證照分離”改革主要體現在四個方面:
之一,在全國范圍內實施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全覆蓋清單管理。此次改革將全覆蓋清單管理推向全國,具體事項實施分級管理。確保依法設定的所有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全部納入清單管理,清單之外“非禁即入”,企業可以自主開展經營活動。此做法有利于進一步明晰 *** 與企業的權責關系,落實企業經營自 *** ,對優化營商環境、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具有重要意義。
第二,以更大的力度實施照后減證和簡化審批。此次深化改革是歷次改革以來力度更大的一次,即全國直接取消的審批事項達68項,審批改為備案15項,實行告知承諾37項,對優化審批服務的事項也逐一確定了下放權限、精簡材料、壓減時限等一些實實在在的改革舉措。在這個基礎上,在自貿區又進一步加大改革力度,增加試點取消審批14項,審批改為備案15項,實行告知承諾40項。這些改革舉措將在外資外貿、農業、工程建設、制造業、交通物流、中介服務等行業和領域進一步簡化優化審批,減輕企業負擔。同時,文件還明確各地可以在權限范圍內采取更大力度的改革舉措。
第三,進一步加強了改革系統集成和系統配套。此次改革進一步梳理規范了企業經營范圍的登記管理,對一般經營范圍企業領照即可開展經營,對于經營范圍內有需要辦理許可類的事項,登記機關將在企業領照的時候明確告知,為企業辦證提供指引。同時,及時將企業登記信息推送到行業主管部門,及時納入監管。此外,還部署了全面推動企業證和照的電子化,依托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加強電子證照的歸集、共享和應用。今后凡是通過電子證照可以獲取的信息,一律不再要求企業重復提供。
其中,電子證照歸集運用具體包括:制定完善電子證照有關標準、規范和樣式,2022年底前全面實現涉企證照電子化,并及時將電子證照歸集至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等有關平臺;二是在政務服務、商業活動等場景普遍推廣企業“電子亮照亮證”,方便企業隨時隨地使用;三是要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實時更新、權威可靠的企業電子證照庫,實現通過企業名稱就可以方便查詢到名下所有的電子證照。
第四,把創新和加強監管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此次改革部署嚴格落實“放管結合、并重”的要求,文件中對每一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都明確了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具體措施,并且要求各地區和有關主管部門根據改革方式,健全監管規則,結合行業特點完善監管 *** ,明確具體事項的監管責任主體,確保放得開、接得住、管得好。同時還要求登記機關與行業主管部門協同配合,加強信息互通共享,及時掌握新設企業的情況,動態調整監管范圍,防止出現監管真空。
酒泉市測繪中介機構監督管理暫行辦法
酒泉市測繪中介機構監督管理暫行辦法
酒國資發〔2012〕212號
之一章 總 則
之一條為維護測繪市場秩序測繪資質證照分離,規范測繪中介服務執業行為,保障社會公共利益和委托人及中介機構的合法權益,促進測繪中介服務業健康有序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測繪中介服務的機構和執業人員,應當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測繪中介服務機構,是指依法注冊登記并通過登記機關年審,具有相應資質,運用測繪相關專業技能,向委托人提供有償中介服務,并應當承擔相應責任的法人和其他組織。
第四條測繪中介服務機構應按照注冊審批機構核準的資質等級依法獨立開展執業活動,獨立承擔法律責任。所從事的合法執業行為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預。
第五條測繪中介機構及執業人員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和行業規章,堅持獨立、客觀、公正、誠信的原則,恪守執業規則和職業道德。
第二章 執業管理
第六條酒泉市國土資源局履行全市行政轄區內測繪行政管理職能,負責對轄區內的測繪中介服務機構的執業活動進行監管。
第七條測繪中介機構依照不同的資質等級,執業范圍主要包括:
(一) 工程測量:控制測量、地形測量、城鄉規劃定線及用地測量、市政工程測量、建筑工程測量、水利工程測量、線路工程測量、橋梁測量、礦山測量。
(二) 地籍測繪:平面控制測量、界址測量、其他地籍要素調查與測量、地籍圖測繪、面積量算,地籍變更調查及測繪。
(三) 房產測繪:房產平面控制測量、房產面積預(測)算、房產要素調查與測量、房產圖測繪,房產變更調查及測繪。
(四) 執業資質證書核定的其它測繪業務。
第八條測繪中介服務機構應當亮證、亮照經營,并在其經營場所明顯位置公布服務內容、服務規范、執業人員情況、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依據、監督投訴 *** 和地址等事項,自覺接受有關單位、企業、群眾和社會的監督。
第九條測繪中介服務機構及其執業人員應遵守業務規則和職業道德。給委托人提供的信息、資料及出具的書面報告應當真實、合法。對執業中知悉的委托人商業秘密及國家測繪成果機密事項予以保密,如期完成委托合同事項及業務規范規定的其他事項等。
第十條測繪中介服務機構提供中介服務時,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與委托人簽訂合同,并執行收費公示制、限時辦結制和服務承諾制。合同內容包括委托事項、委托人的具體要求、收費標準及支付方式,履行合同期間雙方應當遵守的業務規范、規則等。委托人可根據需求自主選擇測繪中介機構。
第三章 行業管理
第十一條實行測繪資質年度注冊審核制度。從事測繪中介服務的機構,必須按照國家規定程序,在規定的時限內到注冊審批機關進行測繪資質年審。
第十二條實行測繪執業備案登記制度。測繪中介服務機構與委托人簽訂測繪項目合同后,必須到市國土資源局辦理項目登記備案手續后,方可在測繪資質證照分離我市轄區范圍內從事測繪業務。備案時應提交下列材料。
(一) 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
(二) 測繪資質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三) 中介服務機構從業人員的情況表;
(四) 中介服務機構自律管理制度、服務承諾制度;
(五) 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外地測繪中介服務機構在我市從事測繪活動,依照法律規定不需設立分支機構的,應事先到市國土資源局進行備案,并提交以上相關備案材料。
第十三條實行國家測繪成果應用審批制度。測繪中介服務機構在從事測繪業務時,需要應用國家測繪成果的,必須按照國家規定程序進行審批,并做好成果保密工作。
第十四條實行測繪成果年度匯交制度。測繪中介服務機構每年承擔的測繪項目,年底必須向市國土資源局匯交測繪成果目錄。
第十五條實行執業情況聯合檢查制度。由市國土資源局協調工商、稅務、物價等相關行政執法部門組成聯合檢查小組,對中介機構的證照情況、執業記錄、收費情況、財稅、資料保密等管理運作情況進行執法檢查,每年1~2次。市國土資源局將檢查記錄存檔并與測繪資質年度注冊、年檢年審相掛鉤,對有違規違法行為的依法作出處理,同時上報省測繪局備案。
第十六條實行服務信譽評選評價制度。依照行業考評標準,每年對測繪中介服務機構進行考核,根據日常監管、專項檢查、群眾投訴情況,結合考核標準,對測繪中介服務機構實行“優秀、較好、合格、不合格”四個等級評價。評定結果為不合格的中介機構,或者違反本辦法相關規定的、工作人員違反廉潔從業行為的,一經認定直接列入行業警示名單。
第十七條實行執業信息公開制度。市國土資源局通過門戶網站,將全市所有測繪中介服務機構的名稱、經營地址、聯系 *** 、法人代表(負責人)、執業資質、執業人員、服務項目、收費依據、收費標準、承諾時限、操作流程和每年的評價等級等內容向社會公示,由社會及測繪中介機構之間互相監督。
第四章 違法違規行為處罰
第十八條測繪中介服務機構及執業人員嚴禁下列行為。
(一) 提供質量不合格的測繪成果、資料損害委托人或他人利益的。
(二) 未取得測繪資質證書,擅自從事測繪活動的。
(三) 超越資質等級許可范圍從事測繪活動的。
(四) 聘用無測繪執業資格人員從事測繪活動的。
(五) 非法從事涉密、涉軍、涉外測繪活動的。
(六) 采取隱瞞、欺詐、賄賂、串通、回扣等不正當競爭手段承攬業務,損害委托人或他人利益的。
(七) 利用執業便利違規操作謀取不正當利益的。
(八) 逾期不匯交測繪成果的。
九 法律、法規、規章及行業規范禁止的其他行為。
第十九條測繪中介服務機構及執業人員,凡發生上述違法、違規行為的,一經認定,應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情節嚴重的,報請注冊審批機關,吊銷或注銷其資質證書。
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條本辦法由酒泉市國土資源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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