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城市規劃設計單位登記管理暫行辦法

之一條 為了加強城市規劃設計單位的登記管理,維護其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及其施行細則和國家其他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城市規劃設計單位是指按照國家規定經批準設立,持有國家行業主管部門頒發的《城市規劃設計證書》,從事城市規劃設計的單位。第三條 城市規劃設計單位從事經營性城市規劃設計活動,實行有償服務的,應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登記注冊,領取營業執照后,方可進行,未經核準登記注冊,不得開展經營活動。第四條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區別下列情況對城市規劃設計單位予以核準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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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國家不再核撥經費,實行自收自支或企業化經營的事業單位,經核準登記,核發《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對國家核撥部分經費或全額核撥經費的事業單位,經核準登記,核發《營業執照》。第五條 城市規劃設計單位申請登記注冊,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國家規定的機構、編制審批部門批準成立的文件;

(二)有國家行業主管機關頒發的《城市規劃設計證書》;

(三)有國家授予經營管理的財產;

(四)有健全的財會制度,能夠實行獨立經濟核算;

(五)注冊資金不得少于人民幣二十萬元,并有與其經營范圍相適應的場所和技術人員;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第六條 經審批機關批準,城市規劃設計單位下設的獨立的設計公司等應單獨申請登記注冊。第七條 城市規劃設計單位在保證完成 *** 指令性任務的前提下,可面向社會開展有關城市規劃、建設的技術咨詢服務和工程設計等業務。

城市規劃設計單位可從事以下業務:

(一)城鎮規劃設計。包括:

區域城鎮體系規劃;總體規劃;分區規劃;詳細規劃(包括控制性詳細規劃和修建性詳細規劃);風景區及村鎮規劃;建設項目選址和布局的可行性研究等。

(二)城市規劃和建設的咨詢服務。包括:

①對城市發展目標和方向的研究,為城市建設發展戰略的宏觀決策提供依據;

②對部門或地區的發展規劃、計劃,國土及自然資源的綜合開發利用,城市建設規劃和環境保護規劃等進行技術和經濟論證;

③受有關部門委托對工程建設項目進行立項、選址和可行性研究或對可行性研究方案進行綜合評價論證;

④建設項目規劃方案的比較、論證;

⑤為部門或建設單位提供技術情報、信息服務、咨詢服務;

⑥論著評價、研究成果的鑒定評議;

⑦代編城市規劃建設項目招投標文件或評定投標,代編城市規劃設計條件書。

(三)工程設計

城市規劃設計單位在申請上述業務時,可申請與主管業務相關的兼營業務,如本單位開發的技術產品、規劃專業的技術培訓等。第八條 甲級城市規劃設計單位應按核準登記的經營范圍在全國范圍內承擔任務,并向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備案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乙級城市規劃設計單位限于在本地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內承擔任務,跨省(自治區、直轄市)承擔任務的,須經本地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或項目所在地省級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同意,并向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備案后方可進行經營活動,丙級和丁級城市規劃設計單位限于承擔本市范圍內的任務。第九條 城市規劃設計單位的登記管理,按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有關登記管轄分工的規定執行。第十條 城市規劃設計單位登記注冊后,其登記的主要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經有關部門批準后,向原登記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終止經營活動的,應向原登記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第十一條 本辦法由建設部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解釋。第十二條 本辦法自一九九二年十二月一日起執行。

  一九九二年十月五日

城鄉規劃資質開始辦理,先來了解城鄉規劃編制單位資質管理和規定

城鄉規劃資質等級:城鄉規劃編制分甲、乙兩級,丙級監管部門已經取消,新辦都是以乙級開始申報

城鄉規劃編制單位甲級資質標準: (一)有法人資格 (二)注冊資本金不少于 100 萬元人民幣

(三)專業技術人員不少于 40 人,其中具有城鄉規劃專業高級技術職稱的不少于 4人,具有其他專業高級技術職稱的不少于 4 人(建筑、道路交通、給排水專業各不少于 1 人),具有城鄉規劃專業中級技術職稱的不少于 8 人,具有其他專業中級技術職稱的不少于 15 人

(四)注冊規劃師不少于 10 人

(五)具備符合業務要求的計算機圖形輸入輸出設備及軟件

(六)有 400 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工作場所,以及完善的技術、質量、財務管理制度。

城鄉規劃編制單位乙級資質標準 :

(一)有法人資格

(二)注冊資本金不少于 50 萬元人民幣

(三)專業技術人員不少于 25 人,其中具有城鄉規劃專業高級技術職稱的不少于 2 人,具有高級建筑師不少于 1 人、具有高級工程師不少于 1 人,具有城鄉規劃專業中級技術職稱的不少于 5 人,具有其他專業中級技術職稱的不少于 10 人。

(四)注冊規劃師不少于 4 人

(五)具備符合業務要求的計算機圖形輸入輸出設備

(六)有 200 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工作場所,以及完善的技術、質量、財務管理制度。

技術人員備注: 城鄉規劃編制單位的高級職稱技術人員或注冊規劃師年齡應當在 70 歲以下,其中,甲級城鄉規劃編制單位 60歲以上高級職稱技術人員或注冊規劃師不應超過 4 人,乙級城鄉規劃編制單位 60 歲以上高級職稱技術人員或注冊規劃師不應超過 2 人。

城鄉規劃編制單位的其他專業技術人員年齡應當在 60 歲以下,高等院校的城鄉規劃編制單位中專職從事城鄉規劃編制的人員不得低于技術人員總數的 70%。

城鄉規劃編制甲級和乙級承擔范圍和規定:

甲級城鄉規劃 編制單位承擔城鄉規劃編制業務的范圍不受限制。

乙級城鄉規劃 編制單位可以在全國承擔下列業務

(一)鎮、20 萬現狀人口以下城市總體規劃的編制

(二)鎮、登記注冊所在地城市和100 萬現狀人口以下城市相關專項規劃的編制

(三)詳細規劃的編制

(四)鄉、村莊規劃的編制

(五)建設工程項目規劃選址的可行性研究

辦理項目核準時,發改委要求報送的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城市規劃意見具體指什么?

指規劃條件不同。對于項目的具體表現形式也不同,新址項目參考的是《選址意見》,項目自有土地參考的是《自有土地規劃條件》,各個城市的名稱可能略有不同,這是北京。

請規劃局出具規劃意見,需要到規劃局窗口或網站下載報關單,填寫相關內容,這會告訴需要哪些材料。

項目申請單位應向項目審批機關提交項目申請報告,一式五份。項目申請報告由具有相應工程咨詢資質的機構編制。經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批準的項目,由具有工程咨詢甲級資質的機構編制項目申請報告。

擴展資料:

注意事項:

項目審批機關進行審批時,涉及其他行業主管部門職能的,應當征求有關部門的意見。有關部門應在收到招標函后7個工作日內向項目審批機關提交書面審查意見;逾期未書面答復的,視為同意。

對可能對社會公共利益有重大影響的項目,項目審批機關在進行審批審查時,應當適當征求社會意見。對特別重大項目可實行專家評價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