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城鄉規劃管理條例
之一章 總 則之一條 為了加強城鄉規劃管理,統籌城鄉規劃建設,協調城鄉空間布局,改善人居環境,促進城鄉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吉林省城鄉規劃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制定、實施、修改城鄉規劃、進行監督檢查及各項建設活動,適用本條例。

添加微信好友, 獲取更多信息
復制微信號
規劃區的具體范圍由有關人民 *** 在組織編制的城鄉規劃中劃定。
城市水源、生態保護區、濕地、風景區、國家森林公園、機場凈空控制區、古遺址、城市出入口公路沿線兩側等納入規劃區。第三條 市、縣(市)人民 ***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城鄉規劃管理工作。
通化市人民 ***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可以在市轄區、各類開發區(園區)設立派出機構,具體負責該區域的城鄉規劃管理工作。
鄉、鎮人民 *** 依據權限負責該區域的城鄉規劃管理工作。第四條 市、縣(市)人民 *** 設立城鄉規劃委員會,主要職責是:
(一)審議城鄉發展戰略、城鎮體系規劃、總體規劃、分區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
(二)審議專項規劃和重要地段的修建性詳細規劃;
(三)審議重點地段的城市設計;
(四)審議重要城鎮規劃;
(五)履行市、縣(市)人民 *** 授予的其他職責。第五條 城鄉規劃組織編制機關應當及時公布經依法批準的城鄉規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公開的內容除外。
市、縣(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城鄉規劃信息電子查閱系統,向社會提供查詢服務并接受社會監督。第六條 市、縣(市)人民 *** 應當采用先進科學技術、管理模式,加強空間數據庫建設,對城鄉規劃實施動態監測和管理,提高管理效能。第七條 各級人民 *** 應當將城鄉規劃的編制和管理經費納入財政預算。第二章 城鄉規劃的制定第八條 市、縣(市)人民 *** 組織編制的總體規劃,在報上一級人民 *** 審批前,應當先經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議,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的審議意見,交由本級人民 *** 研究處理。
鎮人民 *** 組織編制的鎮總體規劃,在報上一級人民 *** 審批前,應當先經鎮人民代表大會審議,代表的審議意見交由本級人民 *** 研究處理。第九條 通化市城市總體規劃,由通化市人民 *** 報省人民 *** 審批;集安市城市總體規劃,須經通化市人民 *** 審查同意后,報省人民 *** 審批。第十條 通化市人民 ***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會同區人民 *** 、開發區(園區)管委會在城市總體規劃的基礎上,可以組織編制分區規劃。
分區規劃應當符合總體規劃,控制和確定不同地段的土地用途、范圍和容量,協調各項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建設。
分區規劃由通化市人民 *** 審批,報省人民 ***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備案。第十一條 縣人民 *** 所在地鎮的總體規劃由縣人民 *** 組織編制,報通化市人民 *** 審批。區轄鎮總體規劃報通化市人民 *** 審批,其他鎮總體規劃由鎮人民 *** 組織編制,報上一級人民 *** 審批。第十二條 鄉、鎮人民 *** 組織編制鄉規劃、村莊規劃,報上一級人民 *** 審批。區轄鄉、村莊規劃報通化市人民 *** 審批。村莊規劃在報送審批前,應當經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討論同意。第十三條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主管部門或者鎮人民 *** ,可以根據總體規劃組織編制環境保護、綜合交通、公共服務設施、市政基礎設施、綜合防災等專項規劃,報本級人民 *** 審批。第十四條 市、縣(市)人民 ***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根據總體規劃或者分區規劃,組織編制城市和縣人民 *** 所在地鎮的控制性詳細規劃,經本級人民 *** 批準后,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上一級人民 ***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備案。
其他鎮的控制性詳細規劃,根據鎮總體規劃的要求,由鎮人民 *** 組織編制,報市或者縣人民 *** 審批。第十五條 市、縣(市)人民 ***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應當做好重點片區、特定地塊的城市設計,落實城市規劃、指導建筑設計、塑造城市特色風貌、協調城市景觀風貌,體現城市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時代風貌。單體建筑設計方案在形體、色調、體量、高度等方面應當符合城市設計要求。第十六條 市、縣(市)人民 ***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應當制定城市規劃技術管理規定,用于指導城市規劃管理工作。
烏蘭察布市城鄉規劃管理條例
之一章 總 則之一條 為了加強城鄉規劃管理,規范城鄉建設行為,協調城鄉空間布局,改善人居環境,促進全市城鄉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內蒙古自治區城鄉規劃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制定、實施、修改城鄉規劃,在規劃區內進行各項建設,應當遵守本條例。第三條 市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其中心城區規劃區范圍內的城鄉規劃管理工作,并負責全市城鄉規劃管理業務指導工作。
旗縣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規劃管理工作。第四條 市、旗縣人民 *** 應當建立由 *** 及其相關部門負責人、專家學者和公眾代表組成的城鄉規劃管理委員會,對城鄉規劃編制、修改和實施的重大事項進行審議。
建立市、旗縣審查審定工作機制,對重要的建設項目進行審查審定。第五條 城市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蘇木鄉規劃和嘎查村莊規劃,應當依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編制,并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相銜接。
規劃區的具體范圍由所在地人民 *** 在組織編制的城市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蘇木鄉規劃和嘎查村莊規劃中劃定。城市規劃區內的蘇木鄉鎮、嘎查村莊以及蘇木鄉鎮規劃區內的嘎查村莊不再另行劃定規劃區。第六條 特定地區的規劃,經法定程序審批后,納入城市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第七條 單獨編制的各類專項規劃,經法定程序審批后,納入城市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第八條 經依法批準的城鄉規劃,是城鄉規劃和建設管理的依據,未經法定程序不得修改。第九條 各級人民 *** 應當將城鄉規劃的編制和管理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第十條 市、旗縣人民 *** 應當加強基礎地理信息數據庫建設,促進各有關部門之間基礎地理信息數據共享,保障城鄉規劃的科學制定和有效實施。第十一條 城鄉規劃編制、實施、修改和查處情況等應當依照有關規定向社會公開公示。第二章 城鄉規劃的制定第十二條 市城市總體規劃由市人民 *** 組織編制,經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議后,按相關程序報批。
旗縣人民 *** 所在地鎮的總體規劃由旗縣人民 *** 組織編制,經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議后,報烏蘭察布市人民 *** 審批。
其他蘇木鄉鎮的總體規劃和嘎查村莊規劃由蘇木鄉鎮人民 *** 組織編制,經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審議后,報上一級人民 *** 審批。嘎查村莊規劃在報送審批前,應當經嘎查村莊村民會議或者嘎查村莊村民代表會議討論同意。
旗縣人民 *** 所在地鎮、其他蘇木鄉鎮的總體規劃報烏蘭察布市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第十三條 城市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的內容應當包括:城市、鎮的空間結構、發展布局,生態空間,功能分區,用地布局,綜合交通體系,禁止、限制和適宜建設的地域范圍,各類專項規劃等。
規劃區范圍、規劃區內建設用地規模、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用地、水源地和水系、基本農田和綠化用地、生態及環境保護、自然與歷史文化遺產保護以及防災減災等內容,應當作為城市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的強制性內容。第十四條 市、旗縣人民 *** 根據本地農村經濟社會發展水平,按照因地制宜、切實可行的原則,確定應當制定蘇木鄉規劃、嘎查村莊規劃的區域。
蘇木鄉規劃、嘎查村莊規劃應當從農村牧區實際出發,尊重農牧民意愿,體現地方和民族特色。第十五條 市、旗縣人民 *** 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城市總體規劃的要求,組織編制城市的控制性詳細規劃,經本級人民 *** 批準后,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上一級人民 *** 備案。
鎮人民 *** 根據鎮總體規劃的要求,組織編制鎮的控制性詳細規劃,報市、旗縣人民 *** 審批。旗縣人民 *** 所在地鎮的控制性詳細規劃,由旗縣人民 *** 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根據鎮總體規劃的要求組織編制,經旗縣人民 *** 批準后,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上一級人民 *** 備案。第十六條 在編制控制性詳細規劃時,應當同步開展城市設計工作。第十七條 市、旗縣人民 *** 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和鎮人民 *** 可以組織編制重要地塊的修建性詳細規劃、城市設計;其他修建性詳細規劃、城市設計報市、旗縣人民 *** 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審定。修建性詳細規劃、城市設計應當符合控制性詳細規劃。
貴陽市城鄉規劃條例
之一章 總則之一條 為科學制定城鄉規劃各類城鄉規劃的編制和管理,加強城鄉規劃管理各類城鄉規劃的編制和管理,建設生態文明城市,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各類城鄉規劃的編制和管理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市城鄉規劃的制定、實施、修改、監督檢查以及在規劃區內進行建設活動,適用本條例。
本條例所稱的城鄉規劃包括城市規劃、鎮規劃、鄉規劃和村寨規劃。城市規劃、鎮規劃分為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分為市域城鎮體系規劃和中心城區規劃??h人民 *** 所在地鎮的總體規劃分為縣域鎮村體系規劃和縣城總體規劃各類城鄉規劃的編制和管理;其他鎮的總體規劃分為鎮域鎮村體系規劃和鎮區總體規劃。詳細規劃分為控制性詳細規劃和修建性詳細規劃。鄉規劃分為鄉域規劃和鄉 *** 所在地規劃。第三條 制定和實施城鄉規劃,應當遵循以下原則各類城鄉規劃的編制和管理:
(一)貫徹生態文明理念,人文和諧,合理布局,構建山水林城相融合的城市特色;
(二)城鄉統籌,推進城鄉一體化,促進區域協調發展;
(三)節約用地,集約發展,促進人口、資源、環境相統一;
(四)科學決策,公開透明,公眾參與,強化監督。第四條 市人民 ***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城鄉規劃管理工作,具體負責市轄各區和市人民 *** 規定區域內的城鄉規劃管理工作。
縣(市)人民 ***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負責本轄區內的城鄉規劃管理工作,業務上接受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指導。
鄉、鎮人民 *** 依法做好城鄉規劃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 *** 相關部門、街道辦事處、居(村)委會應當協同做好城鄉規劃管理工作。第五條 市城鄉規劃建設委員會統一指導、協調、監督本市城鄉規劃建設管理工作,并且對重要城鄉規劃進行論證、審查。第六條 經依法批準并且公布的城鄉規劃,是城鄉建設和規劃管理的依據。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應當嚴格遵守,服從規劃管理。第七條 各級人民 *** 應當將城鄉規劃的編制和管理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財政和審計部門應當加強對經費使用的監督管理。第二章 城鄉規劃的制定和修改第八條 本市應當有計劃地組織編制城鄉規劃,各類城鄉規劃應當依據上層次城鄉規劃編制。第九條 貴陽市城市總體規劃由貴陽市人民 *** 組織編制,經省人民 *** 審查同意后,報國務院審批。
清鎮市城市總體規劃、省人民 *** 確定鎮的總體規劃,經市人民 *** 審查同意后,報省人民 *** 審批。
縣人民 *** 所在地鎮的總體規劃由縣人民 *** 組織編制,由市人民 *** 審批,報省人民 *** 備案。
其他鎮的總體規劃由鎮人民 *** 組織編制,報上一級人民 *** 審批。第十條 貴陽市、清鎮市人民 ***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根據城市城市總體規劃的要求,組織編制城市控制性詳細規劃和重要地塊的修建性詳細規劃,經本級人民 *** 批準后,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上一級人民 *** 備案。
縣人民 ***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根據縣人民 *** 所在地鎮總體規劃的要求,組織編制縣人民 *** 所在地鎮控制性詳細規劃和重要地塊的修建性詳細規劃,經縣人民 *** 批準后,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市人民 *** 備案。
其他鎮的控制性詳細規劃和重要地塊的修建性詳細規劃由鎮人民 *** 根據鎮總體規劃的要求組織編制,報上一級人民 *** 審批。第十一條 鄉規劃、村寨規劃由所在鄉、鎮人民 *** 組織編制,報上一級人民 *** 審批。第十二條 在相關城鄉規劃的基礎上,應當根據需要編制專項規劃,與控制性詳細規劃相銜接。
專項規劃由相關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編制,由城鄉規劃主管部門組織專家和有關部門進行技術評審后報市、縣(市)人民 *** 審批。第十三條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在編制控制性詳細規劃的過程中,對下列區域應當進行城市設計,報本級人民 *** 審批后,納入控制性詳細規劃管理:
(一)城市主要道路、河道兩側;
(二)火車站、機場、城市廣場周邊以及客運交通樞紐等城市重要節點;
(三)文物保護區、歷史街區以及重點旅游區;
(四)市、縣(市)人民 *** 規定的其他重要區域。第十四條 編制城鄉規劃應當遵守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國家標準、技術規范和其他有關標準,采用統一的坐標系、高程系、地形圖和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基礎資料,并且按照規定的內容和深度編制。
編制單位使用基礎資料涉及國家秘密的,應當依法予以保密。
鶴崗市城鄉規劃條例
之一章 總則之一條 為了加強城鄉規劃管理,協調城鄉空間布局,改善人居環境,促進城鄉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黑龍江省城鄉規劃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城鄉規劃的制定、實施、修改、監督檢查以及在規劃區內進行建設活動,應當遵守本條例。
本條例所稱城鄉規劃,包括城鎮體系規劃、城市規劃、鎮規劃、鄉規劃和村莊規劃。城市規劃、鎮規劃分為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詳細規劃分為控制性詳細規劃和修建性詳細規劃。
本條例所稱規劃區,是指城市、鎮和村莊建成區以及因城鄉建設和發展需要,必須實行規劃控制的區域。規劃區的具體范圍由有關人民 *** 在組織編制的城市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鄉規劃和村莊規劃中,根據城鄉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統籌城鄉發展的需要劃定。第三條 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負責本市的城鄉規劃管理工作。
縣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城鄉規劃管理工作。
鄉、鎮人民 *** 按照規定權限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規劃管理工作。
市、縣、區人民 *** 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城鄉規劃的相關工作。第四條 規劃城市建設用地范圍內的鎮、鄉、村莊,不單獨編制鎮、鄉、村莊規劃,納入城市規劃;規劃鎮建設用地范圍內的村莊,不單獨編制村莊規劃,納入鎮規劃;其他鎮、鄉、村莊應當按照規定編制鎮、鄉、村莊規劃。
各類經濟開發區、產業集聚區、地方林場、地方農場、工礦區等應當納入城市規劃、鎮規劃。
地下空間的開發利用應當納入城鄉規劃,實施規劃管理。第五條 制定和實施城鄉規劃,應當突出山、水、林、田、湖、草,城鄉交融一體的城市風貌特色,綜合考慮人口、資源和環境因素,遵循城鄉統籌、合理布局、節約土地、集約發展和先規劃后建設的原則,優先發展城鄉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增加公共綠地和公共空間,符合國防建設、防災減災和公共衛生、公共安全的需要。第六條 市、縣和鄉、鎮人民 *** 應當制定城鄉規劃編制計劃并組織實施,城鄉規劃的編制和管理經費應當納入本級財政預算。第七條 市、縣人民 *** 應當設立城鄉規劃委員會。城鄉規劃委員會是本級人民 *** 進行城鄉規劃的決策機構,負責審查通過、協調實施城鄉規劃。第八條 經依法批準的城鄉規劃,是城鄉建設和規劃管理的依據,未經法定程序不得修改。第九條 各級人民 *** 應當建立城鄉規劃工作的公眾參與制度。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遵守城鄉規劃的義務,并有權對違反城鄉規劃的行為進行檢舉和控告。第十條 城鄉規劃的編制和管理應當使用國家統一坐標系統和高程系統的基礎測繪資料。第二章 城鄉規劃的制定與修改第十一條 城市總體規劃由市人民 *** 組織編制,經省人民 *** 審查同意后,報國務院審批。
縣人民 *** 所在地鎮的總體規劃,由縣人民 *** 組織編制,報市人民 *** 審批。
其他鎮的總體規劃,由鎮人民 *** 組織編制,隸屬于區的,由區人民 *** 初審后報市 *** 審批;隸屬于縣的,由縣人民 *** 審批。第十二條 城市、鎮總體規劃在報上一級人民 *** 審批前,應當先經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或者鎮人民代表大會審議,審議意見交由本級人民 *** 研究處理。
規劃的組織編制機關報送城市總體規劃或者鎮總體規劃,應當將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或者鎮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審議意見和根據審議意見修改規劃的情況一并報送。第十三條 獨立工礦區規劃,由所在地市、縣人民 *** 組織編制,并納入城市、鎮總體規劃。
地方林場、地方農場的總體規劃,分別由所在地市、縣的林業主管部門、農業主管部門組織編制,分別報所在地市、縣人民 *** 審批。第十四條 市、縣、鎮人民 *** 應當根據城市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以及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制定近期建設規劃,報總體規劃審批機關備案。第十五條 各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組織編制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環境保護、防災減災、沉陷區綜合治理、城市交通、綠地系統、旅游、河湖水系、低影響開發雨水系統、住房建設、商業網點等有關專項規劃。專項規劃應當符合城市總體規劃,專項規劃之間應當相互銜接。
組織編制專項規劃的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征求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意見,報本級人民 *** 審批。
評論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