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規劃可調整的情況有哪些

城市規劃的內容一般分強制性和指導性兩種,如果是修改一般的指導性內容,只要到縣級以上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規劃局)申請,經審批可修改。但如果是修改強制性內容就比較麻煩了,要組織編制城市規劃的主管部門提出申請,有的要做專題報告,申請審批部門是否可以修改,經審批部門允許后,可邀請具有相應資質的規劃設計單位修改,然后報批,審查同意。在這個過程中還要舉行聽證會征求專家、公眾、利害關系人的意見,在報送審批前還要公示不少于30日。然后報審。批下來以后還要公示修改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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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劃也有大有小,有城鎮體系規劃、城市規劃、詳細規劃(控制性和修建性的詳細規劃),每個規劃的具體任務和要求及編制、審批單位都大相徑庭,如要詳細了解就看看《城鄉規劃法》吧,雖然這個法字很少,但要真正理解就讀十遍吧:)

城建局規劃的圖紙能隨便改嗎

不可以隨便修改的。規劃圖紙一經審批,不能隨便更改,確實因某些原因,需調整的話,開發商向規劃部門提出調整,規劃部門經過審核同意后,報市 *** 進行審批同意后,方能調整。

規劃局全名叫“住房與城鄉建設規劃局“。主要負責:

1、制定城市發展戰略和城鎮規劃的政策法規。

2、參與編制城市土地規劃和區域規劃。

3、監督城市規劃實施情況的監督。比如用地性質,控樣規指標以及城市的發展等等。

城建局比較偏重建設工程的管理,規劃局則比較偏重建設工程的規劃區域。

城建局全名叫“城市建設管理局”,城建局主要負責:

1、負責城市工程建設管理工作,承擔全市建設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監管工作。

2、承擔全市房地產市場監督管理、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

3、負責城市綠化、園林風景區的行業管理等等。

城市總體規劃經批準后是否能對其調整和修改?

可以調整和修改,但需要一定的程序。根據《城鄉規劃法》第四章 第四十七條規定執行。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組織編制機關方可按照規定的權限和程序修改省城城鎮體系規劃、城市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

(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1、上級人民 *** 制定的城鄉規劃發生變更,提出修改規劃要求的;

2、行政區劃調整確需修改規劃的;

3、因國務院批準重大建設過程確需修改規劃的;

4、經評估確需修改規劃的;

5、城鄉規劃的審批機關認為應當修改規劃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