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總體規劃的步驟

根據中國有關規定,為使城市規劃編制工作有所依據,城市 *** 部門應先提出城市總體規劃綱要,就城市性質、規模、發展方向、布局結構、規劃標準、各項工程系統企業城鄉規劃編制過程圖的規劃等重大問題提出原則意見,再據以編制城市總體規劃。 城市總體規劃需要搜集、調查的主要基礎資料有企業城鄉規劃編制過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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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市自然條件和歷史資料。如地形、氣象、水文、地質、地震、城市歷史沿革等資料。

2、技術經濟資料。如礦藏、水資源、燃料動力資源、農副產品等資料企業城鄉規劃編制過程圖;城市人口資料,土地利用情況;工礦企業、對外交通運輸、文化、教育、科學研究、衛生、金融、商業服務業等部門的現狀和發展資料。

3、城市現有建筑物和工程設施、園林綠地、名勝古跡等資料。

4、城市環境及其企業城鄉規劃編制過程圖他資料。如環境監測成果,廢氣、廢水、廢渣、城市垃圾等及其他影響環境的因素(放射性污染、噪聲、振動等),地方病及其他有害居民健康的環境資料等。 按照中國的有關規定,城市總體規劃編制完成后,在上報審批之前,必須提請同級人民代表大會或其常務委員會審議通過。城市總體規劃實行分級審批企業城鄉規劃編制過程圖:直轄市的總體規劃由直轄市人民 *** 報國務院審批;省和自治區人民 *** 所在地的城市、以及人口在 100萬以上的城市的總體規劃,由所在省、自治區人民 *** 審查同意后,報國務院審批;其他城市的總體規劃,由所在省、自治區人民 *** 審批;市轄的縣城、鎮的總體規劃,報市人民 *** 審批。城市總體規劃一經批準,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任意改變。如確需修改,應報請原審批機關同意。

城市規劃內容有哪些

城市規劃是一門自古就有的學問,每個民族都有其獨特的知識組成。 城市規劃(Urban Planning)研究城市的未來發展、城市的合理布局和綜合安排城市各項工程建設的綜合部署,是一定時期內城市發展的藍圖,是城市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城市建設和管理的依據,也是城市規劃、城市建設、城市運行三個階段管理的龍頭。

目錄

城市規劃工作基本屬性

作用

城市發展

城市規劃的任務

城市規劃的作用

城市規劃遵循原則簡介

整合原則

經濟原則

安全原則

美學原則

社會原則

城市規劃遵循原則的細化

城市規劃布置的基本要求

城市規劃的發展歷程

城市規劃的主要內容簡介

問題

意識

研究成果

城市規劃的 ***

城市規劃的發展趨勢

其他建筑學分支學科城市規劃工作基本屬性

作用

城市發展

城市規劃的任務

城市規劃的作用

城市規劃遵循原則 簡介

整合原則

經濟原則

安全原則

美學原則

社會原則

城市規劃遵循原則的細化

城市規劃布置的基本要求

城市規劃的發展歷程城市規劃的主要內容

簡介 問題 意識 研究成果城市規劃的 *** 城市規劃的發展趨勢其他建筑學分支學科展開 編輯本段城市規劃工作基本屬性

1)技術性(城市功能的合理性:土地資源、空間布局、道路和交通、公共設施和市政基礎設施) 2)藝術性(城市形態的和諧性:城市天際輪廓、城市公共空間,如街道/公園/廣場/濱水地帶/城市街區特色/標志性建筑) 3)政策性(城市規劃作為公共政策過程:經濟效率和社會公正) 4)民主性(社會資源的再分配:代表最廣大的人民利益) 5)綜合性(經濟、社會和環境協調發展)

編輯本段作用

要建設好城市,必須有一個統一的、科學的城市規劃,并嚴格按照規劃來進行建設。城市規劃是一項系統性、科學性,政策性和區域性很強的工作。它要預見并合理地確定城市的發展方向、規模和布局,作好環境預測和評價,協調各方面在發展中的關系,統籌安排各項建設,使整個城市的建設和發展,達到技術先進、經濟合理、“骨、肉”協調、壞境優美的綜合效果,為城市人民的居住、勞動、學習、交通、休息以及各種社會活動創造良好條件。 城市規劃又叫都市計劃或都市規劃,是指對城市的空間和實體發展進行的預先考慮。其對象偏重于城市的物質形態部分,涉及城市中產業的區域布局、建筑物的區域布局、道路及運輸設施的設置、城市工程的安排等。 中國古代城市規劃的知識組成的基礎是古代哲學,糅合了儒、道、法等各家思想,最鮮明的一點是講求天人合一,道法自然。

編輯本段城市發展

城市是人類社會經濟文化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城市的起源的原因和時間及其作用,學術界尚無定論。一般認為,城市的出觀以社會生產力除能滿足人們基本生存需要外,尚有剩余產品為其基本條件。城市是一定地域范圍內的社會政治經濟文化的中心。城市的形成是人類文明史上的一個飛躍。 城市的發展是人類居住環境不斷演變的過程,也是人類自覺和不自覺地對居住環境進行規劃安排的過程。在中國陜西省臨潼縣城北的新石器時代聚落姜寨遺址,我們的先人就在村寨選址、土地利用、建筑布局和朝向安排、公共空間的開辟以及防御設施的營建等方面運用原始的技術條件,巧妙經營,建成了適合于當時社會結構的居住環境。可以認為,這是居住環境規劃的萌芽。

編輯本段城市規劃的任務

城市規劃的任務是:根據國家城市發展和建設方針、經濟技術政策、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長遠計劃、區域規劃,以及城市所在地區的自然條件、歷史情況、現狀特點和建設條件,布置城市體系;確定城市性質、規模和布局;統一規劃、合理利用城市土地;綜合部署城市經濟、文化、基礎設施等各項建設,保證城市有秩序地、協調地發展,使城市的發展建設獲得良好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

編輯本段城市規劃的作用

城市規劃是指城市人民 *** 為了實現一定時期內城市經濟社會發展目標,確定城市性質、規模和發展方向,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協調城市空間布局和各項建設所作的綜合部署和具體安排。城市規劃的根本作用是作為建設城市和管理城市的基本依據,是保證城市合理地進行建設和城市土地合理開發利用及正常經營活動的前提和基礎,是實現城市社會經濟發展目標的綜合手段。

編輯本段城市規劃遵循原則

簡介

城市規劃的原則有五項,包括:整合原則,經濟原則,安全原則,美學 21世紀澳門城市規劃綱要研究

原則和社會原則。 城市規劃的原則,是正確處理城市與國家、地區、其他城市的關系、城市建設與經濟建設的關系、城市建設的內部關系等的指導思想。在城市規劃編制過程中,應遵循和堅持以下原則:

整合原則

城市規劃要堅持從實際出發,正確處理和協調各種關系的整合原則。 (1)應當使城市的發展規模、各項建設標準、定額指標。計發程序問國家和地方的經濟技術發展水平相適應。 (2)要正確處理好城市局部建設和整體發展的辯證關系。要從全局出發,使城市的各個組成部分在空間布局上做到職能明確,主次分明,互相銜接,科學考慮城市各類建設用地之間的內在聯系,合理安排城市生活區、工業區、商業區、文教區等,形成統一協調的有機整體。 (3)要正確處理好城市規劃近期建設與遠期發展的辯證關系。任何城市都有一個形成發展、改造更新的過程,城市的近期 建設是遠期發展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因此,既要保持近期建設的相對完整,又要科學預測城市遠景發展的需要,不能只顧眼前利益而忽視了長遠發展,要為遠期發展留有余地。 (4)要處理好城市經濟發展和環境建設的辯證關系。注意保護和改善城市生態環境,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加強城市綠化建設和市容環境衛生建設,保護歷史文化遺產、城市傳統風貌、地方特色和自然景觀;不能片面追求經濟效益,以污染環境。破壞生態平衡、影響城市發展為代價,避免重復“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而要使城市的經濟發展與環境建設同步進行。人與環境是相互依存的有機整體,保持人與自然相互協調,既是當代人類的共同責任,也是城市規劃工作的基本原則。

經濟原則

城市規劃要堅持適用、經濟的原則,貫徹勤儉建國的方針,這對于中國這樣一個發展中國家來說尤其重要。 (1)要本著合理用地、節約用地的原則,做到精打細算,珍惜城市的每一寸土地,盡量少占農田。不占良田。土地是城市的載體,是不可再生資源。我國耕地人均數量少,總體質量水平低,后備資源不富裕,必須長期堅持“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實保護耕地”的方針。 (2)要量力而行,科學合理地確定城市各項建設用地和定額指標,對一些重大問題和決策進行經濟綜合論證,切忌倉促拍板,造成不良后果。我國城市在發展過程中,資源占用與能源消耗過大,建設行為過于分散,浪費了大量寶貴的土地資源。因此,在城市發展中要把集約建設放在首位,形成合理的功能與布局結構,加大投資密度;改革土地使用制度,實行有償使用和有償 *** ;處理好土 鞏義市城市總體規劃

地批租單元的改進、產權分割下成片開發的組織形式,提高對城幣發展中可能出現的矛盾的預見性,為城市更新預留 *** 控制用地,以實現城市的可持續發展。

安全原則

安全需要是人類最基本的需要之一。因此,城市規劃要將城市防災對策納入城市規劃指標體系。 (1)編制城市規劃應當符合城巾防火、防爆、抗震、防洪、防泥石流等要求。在可能發生強烈地震和嚴重洪水災害的地區,必須在規劃中采取相應的抗震、防洪措施;特別注意高層建設的防火防風問題等。 (2)還要注意城市規劃的治安、交通管理、人民防空建設等問題。如城市規劃中要有意識地消除那些有利于犯罪的局部環境和防范上的“盲點”。

美學原則

規劃是一門綜合藝術,需要按照美的規律來安排城市的各種物質要素,以構成城市的整體美,給人以美的感受,避免“城市視覺污染”。 (1)要注意傳統與現代的協調,保護好城市中那些有代表性的歷史文化設施、名勝古跡的同時,也要注意體現時代精神,包括使用新材料、新工藝,讓二者結合“神似”而不是“形似”。 (2)要自然景觀和人文景觀的協調,建筑格調與環境風貌的協調。城市規劃需要通過對建筑布局、密度。層高、空間和造型等方面的干預,體現城市的精神和氣質,滿足生態的要求。

社會原則

所謂社會原則,就是在城市規劃中樹立為全體市民服務的指導思想,貫徹有利生產、方便生活、促進流通、繁榮經濟、促進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原則,盡量滿足市民的各種需要。 (1)設計要注重人與環境的和諧。人是環境的主角,讓建筑與人對話,引人公園、廣場成為市民交流聯系的空間,使市民享受充分的陽光、綠地、清新的空氣、現代化的公共設施、舒適安全的居住環境,這種富有生活情趣和人情味的城市環境,已成為世界上許多城市面向21世紀的規劃和建設的目標。 (2)是要大力推廣無障礙環境設計。城市設施不僅要為健康成年人提供方便,而且要為老、弱、病、殘、幼著想,在建筑出入口、街道商店、娛樂場所設置無障礙通道,體現社會高度文明。我國目前和將來都是老人和殘疾人較多的國家,在城市中推廣無障礙設計,其意義尤為重要。

編輯本段城市規劃遵循原則的細化

在城市規劃的編制、審批、實施與管理過程中,必須遵循以下原則:①從實際出發,正確處理城市與鄉村、生產與生活、局部與整體、遠期與近期,經濟建設與國防建設、 蘇州城市道路規劃圖

需要與可能的關系;②合理、科學地安排城市各項建設用地。盡量利用荒地、劣地,少占耕地、菜地、園地和林地;③切實保護和改善城市生態環境,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保護城市綠地,搞好綠化建設;④注意保護文物古跡,保持與發揚民族風格和地方特色;⑤根據當前和長遠發展的需要,確定城市的各項定額指標和建設標準,并同國家和地方的經濟技術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相適應。 城市規劃按其內容和任務的不同,分為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兩個階段。 城市總體規劃的調整和修改:城市總體規劃的調整指城市人民 *** 根據城市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情況,按照實際需要對已經批準的總體規劃作局部性變更;總體規劃的修改該指城市人民 *** 在實施總體規劃的過程中,發現總體規劃的某些基本原則和框架已經不能適應城市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的要求,必須作出重大變更。

編輯本段城市規劃布置的基本要求

一、便于居民使用。各級公共服務設施應有合理的服務半徑,一般為: 居住區級 800~1000M 居住小區級 400~500M 居住組團級 150~200M 二、應設在交通比較方便人流比較集中的地段,并要考慮職工上下班的走向。 三、如為獨立的工礦居住區或地處市郊的居住區,則應在考慮附近地區的農村使用方便的同時,還要保 持居住區內部的安寧。 四、各級公共服務中心宜與相應的公共綠地相鄰布置,或靠近河湖水面等一些能較好體現城市建筑面貌 的地段。

編輯本段城市規劃的發展歷程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城市的出現、人類居住環境的復雜化,產生了城市規劃思想并得到不斷發展。特別是在社會變革時期,舊的城市結構不能適應新的社會生活要求的情況下,城市規劃理論和實踐往往出現飛躍。 中國古代的城市規劃學說散見于《考工記》、《商君書》、《管子》、《墨子》等典輔之中。《考工記》確定了“都”、“王城”和“諸侯城”的三級城邑制度,用地的功能分區和道路系統等;《商君書》論述了某一地域內山陵丘谷、都邑道路和農田土地分配的適當比例,以及建城、備戰、人口、糧食,土地等相應條件。 中國古代城市規劃強調戰略思想和整體觀念,強調城市與自然結合,強調嚴格的等級觀念。這些城市規劃思想和中國古代各個歷史時期城市規劃的成就,集中體現在作為“四方之極”、“首善之區”的都城建設上。 戰國時期,列國都城采用了大小城制度,反映了“筑城以衛君,造郭以守民”的要求。西漢長安城將宮室與里坊結為一體 ;三國時曹魏鄴城采用城市功能分區的規劃方式;南北朝時代的洛陽城加強了全面規劃,都為中國古代前期城市建設的高峰——隋唐長安城的建設起了先導作用。 長安城的建設成就是唐代燦爛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影響及于日本、朝鮮等國的都城建設。宋開封城在中國都城建設史上的重要性在于 ,它是按照五代周世宗柴榮頒發的詔書,有規劃地進行擴建的要例。后來,商品經濟的發展使延綿千年的城市里坊制逐漸廢弛。北宋中葉,開封城走向較為開放的街巷制體系,形成了中國封建社會后期的城市結構形態。 元大都的規劃汲取了春秋戰國時期理想都城的規劃思想,而又作了因地制宜的處理。由大都城演變而成的明北京城,可說已集中國古代都城城市規劃之大成。清代在北京城遠近郊區大力經營園林和離宮別館,使北京成為中國封建時代都城規劃和建設的最輝煌實例。 在西方,在古希臘城邦時期 已出現了希波丹姆規劃模式。古羅馬建筑師維特魯威的《建筑十書》闡述了城市選址、環境衛生、坊際建設、公共建筑布局等方面的基本原則,并提出了當時的“理想”城市模式。中世紀社會發展緩慢,城市多以教堂為中心。到了文藝復興時期,建筑師阿爾伯蒂、帕拉第奧、斯卡摩錫等也提出了一些反映當時商業興盛和城市生活多樣化的城市理論和城市模式。 產業革命前的歐洲城市,除羅馬等少數城市外,一般規模較小。多數城市是自然形成的,城市功能和基礎設施都比較簡單,衛生條件也差。城市規劃多側重于防御功能和政治需要,封閉性強。城市規劃的內容主要著眼于道路網和建筑群的安排,因而是建筑學的組成部分。 產業革命導致世界范圍的城市化,大工業的建立和農村人口向城市集中促使城市規模擴大。城市的盲目發展,貧民窟和混亂的社會秩序造成城市居住環境的惡化,嚴重影響居民生活。 廣州城市規劃示意圖

人們開始從各個方面研究對策,現代城市規劃學科就是在這種情況下形成的。 現代城市規劃學科主要由城市規劃理論、城市規劃實踐、城市建設立法三部分組成。 現代城市規劃理論始于人們從社會改革角度對解決城市問題所作的種種探索。19世紀上半葉,一些空想社會主義者繼空想社會主義創始人莫爾等人之后提出種種設想,把改良住房、改進城市規劃作為醫治城市社會病癥的措施之一。他們的理論和實踐對后來的城市規劃理論頗有影響。 19世紀和20世紀之交,霍華德倡導“田園城市”,1915年格迪斯提出區域原則,倡導城市規劃與區域規劃相結合的學說。他們的學術思想對城市規劃思想的發展影響深遠。同時代的恩文所著《城市規劃實踐——城市和郊區設計藝術概念》一書,總結城市發展的史例和他本人的規劃實踐經驗,可視為建筑師對城市規劃領域的開拓。隨后,越來越多的建筑師以及社會學家、地理學家、經濟學家等投入城市規劃理論的研究。 在19世紀,影響最廣的城市規劃實踐是法國官吏奧斯曼1853年開始主持制定的巴黎規劃。盡管巴黎的改建,有鎮壓城市人民起義和炫耀當權者威嚴權勢的政治目的,但巴黎改建規劃將道路、住房、市政建設、土地經營等作了全面的安排,為城市改建做出有益的探索。影響所及,科隆和維也納等城市也紛紛效法。 這一時期還出現了另一種建設實踐:英國一些先進工業家在建設工廠的同時,建設新的工人鎮。例如1851年工業家薩爾特建設了薩泰爾工人鎮,1887年利威爾建設了日光港工人鎮,形成所謂“企業城鎮”。這些實踐無疑促進了霍華德的“田園城市”等城市規劃理論的形成。至今,城市規劃仍是采取上面所說的舊城改建和新城建設兩種基本形式。19世紀90年代,西歐各國已逐漸形成以公共投資改進市政建設同控制私人用地相結臺的城市發展戰略概念。在德國有城鎮發展規劃工作的傳統,也有雛形的分區制規劃 *** 。這些都為城市規劃工作提供了有用經驗。 制定城市建設法規最初的目的是維持整齊、清潔、安定的城市環境,以保障居民健康。英國1848年制定《公共衛生法》,其中規定了住宅的衛生標準,1906年頒布《住宅與城市規劃法》。瑞典1907年制定了有關城市規劃和土地使用的法律。美國紐約1916年頒布了控制土地利用和建筑高度的分區區劃法規,后來在1961年為適應新情況,修改成為區劃決議。實踐證明,城市建設和管理要有相應的法律體系,嚴格的城市建設法規可以提高城市規劃和建設的質量。 20世紀以來,人類經歷了兩次世界大戰,國際政治、經濟、社會結構發生巨大變革,科學技術長足發展,人文科學日益進步,價值觀念起了變化,這一切都對城市規劃產生深刻的影響。1933年的《雅典 *** 》概述了現代城市面臨的問題,提出了應采取的措施和城市規劃的任務,是現代城市規劃理論發展歷程中的里程碑。 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后,城市規劃家沒有舍棄《雅典 *** 》的基本原則,而在一些重大問題上給予更新和補充,這就出觀了1977年的《馬丘比丘 *** 》。這兩個 *** 是兩個不同歷史時期的城市規劃理論的總結,對全世界城市規劃都有相當的影響。 產業革命后,城市內部結構發生了根本的變化,促使人們從理論上研究城市的結構和形態,尋求更佳模式。 有人認為城市宜集中建設。法國建筑師勒·柯布西耶1922年在《明日的城市》中主張充分利用技術成就,建造高層高密度的建筑群,使城市集中發展,以求得更好的生活環境和更高的工作效率,這種思想被稱為城市集中主義。有人主張城市宜分散建設。美國建筑師賴特提出的“廣畝城市”認為城市應與周圍的鄉村結合在一起,平均每公頃居住2.5人,被稱為城市分散主義,這兩種城市模式影響甚廣。 此外,有人從城市功能要求出發提出各種城市布局形態,如“帶形城市”、同心圓式的環狀城市、楔狀結構城市、多核心城市等;有人則從城市中各種系統的組織出發,宏觀地研究城市所在的地區的空間結構與城市形態的關系;也有人從微觀上對構成城市的單元細胞進行剖析來研究城市的形態。近年來,從系統觀念出發研究城市結構和形態的學者日益增多。

編輯本段城市規劃的主要內容

簡介

城市規劃是以發展眼光、科學論證、專家決策為前提,對城市經濟結構、空間結構、社會結構發展進行規劃。具有指導和規范城市建設的重要作用,是城市綜合管理的前期工作,是城市管理的龍頭。城市的復雜巨系統特性決定了城市規劃是隨城市發展與運行狀況長期調整、不斷修訂,持續改進和完善的復雜的連續決策過程。

問題

住宅及其環境問題是城市的基本問題之一。美國社會學家佩里通過研究鄰里社區問題,在20年代提出居住區內要有綠地、小學、公共中心和商店,并應安排好區內的交通系統。他更先提出“鄰里單位”概念,被稱為社區規劃理論的先驅。 后來建筑師斯坦因根據鄰里單位理論設計紐約附近雷德布恩居住街坊,取得重大成功。雷德布恩式的街坊被視為汽車時代城市結構的“基層細胞”。第二次世界大戰后,西方國家把鄰里單位作為戰后住宅建設和城市改建的一項準則。 鄰里單位理論本是社會學和建筑學結合的產物。從60年代開始,一些社會學家認為它不盡符合現實社會生活的要求,因為城市生活是多樣化的,人們的活動不限于鄰里。鄰里單位理論又逐漸發展成為社區規劃理論 人們流動自由度的增大反映了社會的進步。城市規劃家應當考慮不斷變化的交通要求。產業革命后,城市的規模越來越大,市內交通問題成為城市發展中更大難題之一。交通技術的進步同舊城市結構的矛盾愈益明顯。 英國警察總監特里普的《城市規劃與道路交通》一書提出了許多切合實際的見解。他的關于“劃區”的規劃思想是在區段內建立次一級的交通系統,以減少地方支路的干擾。這種交通規劃思想后來同鄰里單位規劃思想相結合,發展成為“擴大街坊”概念,試行于考文垂,直接影響了第二次世界大戰后的大倫敦規劃。 此后,學者們提出了樹枝狀道路系統、等級體系道路系統等多種城市交通網模式。發展公共交通的原則現已被廣泛接受。城市交通規劃同城市結構和城市其他規劃問題息息相關,已成為城市規劃中的一項基本內容。人們對交通的認識,也從認識它的單純運輸功能 ,進而認識到它對空間組織的意義和空間聯系作用,并了解到城市交通是土地使用的函數。對城市交通的研究也發展到從城市環境的多種要求出發論交通。 在19世紀,由于城市的臟亂,提出了改善市容問題。1893年為紀念美洲發現400周年,在芝加哥舉辦世界博覽會,芝加哥湖濱地帶修建了宏偉的古典建筑、寬闊的林蔭大道和優美的游憩場地,使人們看到了宏大的規劃對美化城市景觀的作用,影響所及,在美國掀起“城市美化運動”。 沙里寧在奧地利建筑師席諦對城市形象所作的分析研究的基礎上提出“城市設計理論”,要求把物質環境設計。放在社會、經濟、文化、技術和自然條件之中加以考慮,以創造滿足居民基本生活需要的良好環境。針對當時 *** 的習尚,他還提出了自由靈活設計、建筑單體之間相互協調、建筑群空間構成以及建筑與自然協調等一些基本原則。這樣,就將城市的美化與城市的各項功能要求有機地結合起來,使城市規劃思想進一步深化了。 20世紀50年代以來,城市設計問題除了從視覺藝術的角度繼續進行探索以外,還從心理學、社會學、生態學、人類學等角度進行更深入、更廣泛的理論研究和應用研究。城市設計的理論和實踐從追求美麗的城市發展到追求有效率的城市——更適宜于人們健康愉快地工作和生活的城市。 與城市設計相聯系的是城市公園的規劃和建設。美國風景建筑師奧姆斯特德在1858年設計了紐約中央公園,后又設計了布法羅、底特律、芝加哥和波士頓等地的公園,這是有計劃地建設城市園林綠地系統的開端。實踐證明,在城市規劃一開始就應該將城市園林綠地系統的規劃納入其中。 城市的急劇發展,人工建筑對自然環境的破壞,促使人們日益重視保持自然和人工環境的平衡以及城市和鄉村協調發展的問題。“大地景觀”的概念開始引起人們的注意。有的城市規劃學者對此作了系統的闡述,引申出把大城市地區看作人類生態系統的組成部分等觀念?,F在,各國的城市規劃工作都考慮保護自然環境問題。 歷史紀念物不僅是一個國家、一個民族的文化瑰寶,也是全人類共同的文化財富。自古以來,遠見卓識之士都很重視文化遺產的保護工作??墒?,近代由于城市迅速發展,許多古建筑和歷史名城不僅受到自然的侵蝕,而且更多地遭到人為的破壞。1933年《雅典 *** 》較早地從城市規劃角度提出保護古建筑問題。

意識

由于這些工作的開展,人們深刻地認識到舊建筑、舊居住區在實用、經濟和藝術方面的長遠價值,開始以新的觀點研究舊城、舊區、舊建筑的改造問題。通過全面調查、精心規劃,把舊城、舊區、舊建筑合理地利用起來,使之既適應新的需要,又能保持城市的文化特性和地方文化的延續性,從而使城市規劃的觀念和程序也發生相應的改變。 城市的發展和城市問題的日益嚴重使人們逐漸認識到不能僅就城市論城市,必須從更大的范圍——區域的甚至國土的范圍來研究與城市有關的問題。自從格迪斯提出區域原則以后,區域規劃和國土規劃的實踐以1933年開始實施的美國田納西州區域規劃的成果最為卓著;大城市地區的區域規劃工作以紐約及其周圍地區規劃較早,也較有代表性。40年代制定的大倫敦規劃在這方面有創造性的發展。后來,一些城市紛紛從商業、交通等方面從事大城市影響區域的研究,出現了區域科學。 從區域角度對工礦區進行規劃,是區域規劃工作的一項內容。較典型的例子有英國頓克斯特城市規劃和蘇聯頓巴斯礦區規劃等。對風景名勝區、休養療養地區進行規劃也屬于區域規劃領域。例如蘇聯黑海沿海地區和高加索礦泉地帶的區域規劃。

編輯本段其他建筑學分支學科

建筑學概述、建筑物理學、建筑光學、建筑熱工學、建筑聲學、建筑經濟學、建筑構造學、建筑設計學、室內聲學、室內設計學、景觀學、城市規劃、土木工程、工程力學、水力學、土力學、巖體力學、濱海水文學、道路工程學、交通工程學、橋梁工程學、水利工程學。

請問一個完整的城市規劃項目編制流程是什么?

1 、發展戰略:

( 1)城市發展戰略:對城市經濟、社會、環境的發展所作的全局性、長遠性和綱領性的謀劃。

( 2)城市職能:城市在一定地域內的經濟、社會發展中所發揮的作用和承擔的分工。

( 3)城市性質:城市在一定地區、國家以至更大范圍內的政治、經濟、與社會發展中所處的地位和所擔負的主要職能。

( 4)城市規模:以城市人口和城市用地總量所表示的城市的大小。

( 5)城市發展方向:城市各項建設規模擴大所引起的城市空間地域擴展的主要方向

( 6)城市發展目標:在城市發展戰略和城市規劃中所擬定的一定時期內城市經濟、社會、環境的發展所應達到的目的和指標。

2 、城市人口:

( 1)城市人口結構:一定時期內城市人口按照性別、年齡、家庭、職業、文化、民族等因素的構成狀況。

( 2)城市人口年齡構成:一定時間城市人口按年齡的自然順序排列的數列所反映的年齡狀況,以年齡的基本特征劃分的各年齡組人數占總人口的比例表示。

( 3)城市人口增長:在一定時期內由出生、死亡和遷入、遷出等因素的消長,導致城市人口數量增加或減少的變動現象。

( 4)城市人口增長率:一年內城市人口增長的絕對數量與同期該城市年平均總人口數之比。

( 5)城市人口自然增長率:一年內城市人口因出生和死亡因素的消長,導致人口增減的絕對數量與同期該城市年平均人口數之比。

( 6)城市人口機械增長率:一年內城市人口因遷入和遷出因素的消長,導致人口增減的絕對數量與同期該城市年平均總人口數之比。

( 7)城市人口預測:對未來一定時期內城市人口數量和人口構成的發展趨勢所進行的測算。

3 、城市用地:

( 1)城市用地:按城市中土地使用的主要性質劃分的居住用地、公共設施用地、工業用地、倉儲用地、對外交通用地、道路廣場用地、市政公用設施用地、綠地、特殊用地、水域和其它用地的統稱。

( 2)居住用地:在城市中包括住宅及相當于居住小區及小區級以下的公共服務設施、道路和綠地等設施的建設用地。

( 3)公共設施用地:城市中為社會服務的行政、經濟、文化、教育、衛生、體育、科研及設計等機構或設施的建設用地。

( 4)工業用地:城市中工礦企業的生產車間、庫房、堆場、構筑物及其附屬設施(包括其專用的鐵路、碼頭和道路等)的建設用地。

( 5)倉儲用地:城市中倉儲企業的庫房、堆場和包裝加工車間及其附屬設施的建設用地。

( 6)對外交通用地:城市對外聯系的鐵路、公路、管道運輸設施、港口、機場及其附屬設施的建設用地。

( 7)道路廣場用地:城市中道路、廣場和公共停車場等設施的建設用地。

( 8)市政公用設施用地:城市中為生活及生產服務的各項基礎設施的建設用地,包括:供應設施、交通設施、郵電設施、環境衛生設施、施工與維修設施、殯葬設施及其它市政公用設施的建設用地。

( 9)綠地:城市中專門用以改善生態、保護環境、為居民提供游憩場地和美化景觀的綠化用地。

( 10)特殊用地:一般指軍事用地、外事用地及保安用地等特殊性質的用地。

( 11)水域和其它用地:城市范圍內包括耕地、園地、林地、牧草地、村鎮建設用地、露天礦用地和棄置地,以及江、河、湖、海、水庫、葦地、灘涂和渠道等常年有水或季節性有水的全部水域。

( 12)保留地:城市中留待未來開發建設的或禁止開發的規劃控制用地。

( 13)城市用地評價:根據城市發展的要求,對可能作為城市建設用地的自然條件和開發的區位條件所進行的工程評估及技術經濟評價。

( 14)城市用地平衡:根據城市建設用地標準和實際要求,對各類城市用地的數量和比例所作的調整和綜合平衡。

4 、城市總體布局

( 1)城市結構:構成城市經濟、社會、環境發展的主要要素,在一定時間形成的相互關聯、相互影響與相互制約的關系。

( 2)城市布局:城市土地利用結構的空間組織及其形式和狀態

( 3)城市形態:城市整體和內部各組成部份在空間地域的分布狀態。

( 4)城市功能分區:將城市中各種物質要素,如住宅、工廠、公共設施、道路、綠地等按不同功能進行分區布置組成一個相互聯系的有機整體。

( 5)工業區:城市中工業企業比較集中的地區。

( 6)居住區:城市中由城市主要道路或片段分界線所圍合,設有與其居住人口規模相應的、較完善的、能滿足該區居民物質與文化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務設施的相對獨立的居住生活聚居地區。

( 7)商業區:城市中市級或區級商業設施比較集中的地區。

( 8)文教區:城市中大專院校及科研機構比較集中的地區。

( 9)中心商務區:大城市中金融、貿易、信息和商務辦公活動高度集中,并附有購物、文娛、服務等配套設施的城市中綜合經濟活動的核心地區。

( 10)倉儲區:城市中為儲藏城市生活或生產資料而比較集中布置倉庫、儲料棚或儲存場地的獨立地區或地段。

( 11)綜合區:城市中根據規劃可以兼容多種不同使用功能的地區。

( 12)風景區:城市范圍內自然景物、人文景物比較集中,以自然景物為主體,環境優美,具有一定規模,可供人們游覽、休息的地區。

( 13)市中心:城市中重要市級公共設施比較集中、人群流動頻繁的公共活動地段。

( 14)副中心:城市中為分散市中心活動強度的、輔助性的次于市中心的市級公共活動中心。

5 、居住區規劃

( 1)居住區規劃:對城市居住區的住宅、公共設施、公共綠地、室外環境、道路交通和市政公用設施所進行的綜合性具體安排。

( 2)居住小區:城市中由居住區級道路或自然分界線所圍合,以居民基本生活活動 *** 越城市主要交通線為原則,并設有與其居住人口規模相應的、滿足該區居民基本的物質與文化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務設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區。( 3)居住組團 :城市中一般被小區道路分隔,設有與其居住人口規模相應的、居民所需的基層公共服務設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

6 、城市道路交通

( 1)城市交通:城市范圍內采用各種運輸方式運送人和貨物的運輸活動,以及行人的流動。

( 2)城市對外交通:城市與城市范圍以外地區之間采用各種運輸方式運送旅客和貨物的運輸活動。

( 3)城市交通預測:根據規劃期末城市的人口和用地規模、土地使用狀況和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等因素,對客、貨運輸的發展趨勢、交通方式的構成、道路的交通量等進行定性和定量的分析估算。

( 4)城市道路系統:城市范圍內由不同功能、等級、區位的道路,以及不同形式的交叉口和停車場設施,以一定方式組成的有機整體。

( 5)城市道路網:城市范圍內由不同功能、等級、區們的道路,以一定的密度和適當的形式組成的 *** 結構。

( 6)快速路:城市道路中設有中央分隔帶,具有四條以上機動車道,全部或部分采用立體交叉與控制出入,供汽車以較高速度行駛的道路。又稱汽車專用道。

( 7)城市道路網密度:城市建成區或城市某一地區內平均每平方公里城市用地上擁有的道路長度。

( 8)大運量快速交通:城市地區采用地面、地下或高架交通設施,以機坳車輛大量、快速、便捷運送旅客的公共交通運輸系統。

( 9)步行街:專供步行者使用,禁止通行車輛或者只準通行特種車輛的道路。

7 、城市給水工程

( 1)城市給水:由城市給水系統對城市生產、生活、消防和市政管理等所需用水進行供給的給水方式。

( 2)城市用水:城市生產、生活、消防和市政管理等活動所需用水的統稱。

( 3)城市給水工程:為城市提供生產、生活等用水而興建的,包括原水的取集、處理以及成品水輸配等各項工程設施。

( 4)給水水源:給水工程取用的原水水體。

( 5)水源選擇:根據城市用水需求和給水工程設計規范,對給水水源的位置、水量、水質及給水工程設施建設的技術經濟條件等進行綜合評價,并對不同水源方案進行比較,作出方案選擇。

( 6)水源保護:保護城市給水水源不受污染的各種措施。

( 7)城市給水系統:城市給水的取水、水質處理、輸水和配水等工程設施以一定方式組成的總體。

8 、城市排水工程

( 1)由城市排水系統收集、輸送、處理和排放城市污水和雨水的排放方式。

( 2)城市污水:排入城市排水系統中的生活污水、生產廢水、生產污水和徑流水的統稱。

( 3)生活污水:居民在工作和生活中排出的受一定污染的水。

( 4)生產廢水:生產過程中排出的未受污染或受輕微污染以及水溫稍有升高的水。

( 5)生產污水:生產過程中排出的被污染的水,以及排放后造成熱污染的水。

( 6)城市排水系統:城市污水和雨水的收集、輸送、處理和排放等工程設施以一定方式組成的總體。

( 7)分流制:用不同管渠分別收集和輸送城市污水和雨水的排水方式。

( 8)合流制:用同一管渠收集和輸送城市污水和雨水的排水方式。

( 9)城市排水工程:為收集、輸送、處理和排放城市污水和雨水而興建的各種工程設施。

( 10)污水處理:為使污水達到排入某一水體或再次使用的水質要求而進行凈化的過程。

9 、城市電力工程

( 1)城市供電電源:為城市各種用戶提供電能的城市發電廠,或從區域性電力系統接受電能的電源變電站。(所)

( 2)城市用電負荷:城市市域或局部地區內,所在用戶在某一時刻實際耗用的有功功率。

( 3)高壓線走廊:高壓架空輸電線路行經的專用通道。

( 4)城市供電系統:由城市供電電源、輸配電網和電能用戶組成的總體。

10 、城市通信工程

( 1)城市通信:城市范圍內、城市與城市之間、城鄉之間各種信息的傳輸和交換。

( 2)城市通信系統:城市范圍內、城市與城市之間、城鄉之間信息的各個傳輸交換系統的工程設施組成的總體。

11 、城市供熱工程

( 1)城市集中供熱:利用集中熱源,通過供熱管網等設施向熱能用戶供應生產或生活用熱能的供熱方式。又稱區域供熱。

( 2)城市供熱系統:由集中熱源、供熱官網等設施和熱能用戶使用設施組成的總體。

12 、城市燃氣工程

( 1)城市燃氣:供城市生產和生活作燃料使用的天然氣、人工煤氣和液化石油氣等氣體能源的統稱。

( 2)城市燃氣供應系統:由城市燃氣供應源、燃氣輸配設施和用戶使用設施組成的總體。

13 、城市綠地系統

( 1)城市綠化城市中栽種植物和利用自然條件以改善城市生態、保護環境,為居民提供游憩場地,和美化城市景觀的活動。

( 2)城市綠地系統:城市中各種類型和規模的綠化用地組成的整體。

( 3)公共綠地:城市中向公眾開放的綠化用地,包括其范圍內的水域。

( 4)公園:城市中具有一定的用地范圍和良好的綠化及一定服務設施,供群眾游憩的公共綠地。

( 5)綠帶:在城市組團之間、城市周圍或相鄰城市之間設置的用以控制城市擴展的綠色開敞空間。

( 6)專用綠地:城市中行政、經濟、文化、教育、衛生、體育、科研、設計等機構或設施,以及工廠和部隊駐地范圍內的綠化用地。

( 7)防護綠地:城市中用于具有衛生、隔離和安全防護功能的林帶及綠化用地。

14 、城市環境保護

( 1)城市生態系統:在城市范圍內,由生物群落及其生存環境共同組成的動態系統。

( 2)城市生態平衡:在城市范圍內生態系統發展到一定階段,其構成要素之間的相互關系所保持的一種相對穩定的狀態。

( 3)城市環境污染:在城市范圍內,由于人類活動造成的水污染、大氣污染、固體廢棄物污染、噪聲污染、熱污染和放射污染等的總稱。

( 4)城市環境質量:在城市范圍內,環境的總體或環境的某些要素(如大氣、水體等),對人群的生存和繁衍以及經濟、社會發展的適宜程度。

( 5)城市環境質量評價:根據國家為保護人群健康和生存環境,對污染物(或有害因素)容許含量(或要求)所作的規定,按一定的 *** 對城市的不環境質量所進行的評定、說明和預測。

( 6)城市環境保護:在城市范圍內,采取行政的、法律的、經濟的、科學技術的措施,以求合理利用自然資源,防治環境污染,以保持城市生態平衡,保障城市居民的生存和繁衍以及經濟、社會發展具有適宜的環境。

15 、城市歷史文化地區保護

( 1)歷史文化名城:經國務院或省級人民 *** 核定公布的,保存文物特別豐富、具有重大歷史價值和革命意義的城市。

( 2)歷史地段:城市中文物古跡比較集中連片,或能完整地體現一定歷史時期的傳統風貌和民族地方特色的街區或地段。

( 3)歷史文化保護區:經縣級以上人民 *** 核定公布的,應予以重點保護的歷史地段。

( 4)歷史地段保護:對城市中歷史地段及其環境的鑒定、保存、維護、整治以及必要的修復和復原的活動。

( 5)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則:以確定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的原則、內容和重點,劃定保護范圍,提出保護措施為主要內容的規劃。

16 、城市防災

( 1)城市防災:為抵御和減輕各種自然災害和人為災害及由此而引起的次生災害,對城市居民生命財產和各項工程設施造成危害的損失所采取的各種預防措施。

( 2)城市防洪:為抵御和減輕洪水對城市造成災害而采取的各種工程和非工程預防措施。

( 3)城市防洪標準:根據城市的重要程度、所在地域的洪災類型,以及歷史性洪水災害等因素,而制定的城市防洪的設防標準。

( 4)城市防洪工程:為抵御和減輕洪水對城市造成災害性損失而興建的各種工程措施。

( 5)城市防震:為抵御和減輕地震災害及由此而引起的次生災害,而采取的各種預防措施。

( 6)城市消防:為預防和減輕因火災對城市造成損失而采取的各種預防和減災措施。

( 7)城市防空:為防御和減輕城市因遭受常規武器、核武器、化學武器和細菌武器等空襲而造成危害和損失所采取的各種防御和減災措施。

17 、豎向規劃和工程管線綜合

( 1)豎向規劃:城市開發建設地區(或地段)為滿足道路交通、地面排水、建筑布置和城市景觀等方面的綜合要求,對自然地形進行利用、改造、確定坡度、控制高程和平衡土方等而進行的規劃設計。

( 2)城市工程管線綜合:統籌安排城市建設地區各類工程管線的空間位置,綜合協調工程管線之間以及與城市其它各項工程之間的矛盾而進行的規劃。

15 、城市歷史文化地區保護

( 1)歷史文化名城:經國務院或省級人民 *** 核定公布的,保存文物特別豐富、具有重大歷史價值和革命意義的城市。

( 2)歷史地段:城市中文物古跡比較集中連片,或能完整地體現一定歷史時期的傳統風貌和民族地方特色的街區或地段。

( 3)歷史文化保護區:經縣級以上人民 *** 核定公布的,應予以重點保護的歷史地段。

( 4)歷史地段保護:對城市中歷史地段及其環境的鑒定、保存、維護、整治以及必要的修復和復原的活動。

( 5)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則:以確定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的原則、內容和重點,劃定保護范圍,提出保護措施為主要內容的規劃。

16 、城市防災

( 1)城市防災:為抵御和減輕各種自然災害和人為災害及由此而引起的次生災害,對城市居民生命財產和各項工程設施造成危害的損失所采取的各種預防措施。

( 2)城市防洪:為抵御和減輕洪水對城市造成災害而采取的各種工程和非工程預防措施。

( 3)城市防洪標準:根據城市的重要程度、所在地域的洪災類型,以及歷史性洪水災害等因素,而制定的城市防洪的設防標準。

( 4)城市防洪工程:為抵御和減輕洪水對城市造成災害性損失而興建的各種工程措施。

( 5)城市防震:為抵御和減輕地震災害及由此而引起的次生災害,而采取的各種預防措施。

( 6)城市消防:為預防和減輕因火災對城市造成損失而采取的各種預防和減災措施。

( 7)城市防空:為防御和減輕城市因遭受常規武器、核武器、化學武器和細菌武器等空襲而造成危害和損失所采取的各種防御和減災措施。

17 、豎向規劃和工程管線綜合

( 1)豎向規劃:城市開發建設地區(或地段)為滿足道路交通、地面排水、建筑布置和城市景觀等方面的綜合要求,對自然地形進行利用、改造、確定坡度、控制高程和平衡土方等而進行的規劃設計。

( 2)城市工程管線綜合:統籌安排城市建設地區各類工程管線的空間位置,綜合協調工程管線之間以及與城市其它各項工程之間的矛盾而進行的規劃。

8 、城市排水工程

( 1)由城市排水系統收集、輸送、處理和排放城市污水和雨水的排放方式。

( 2)城市污水:排入城市排水系統中的生活污水、生產廢水、生產污水和徑流水的統稱。

( 3)生活污水:居民在工作和生活中排出的受一定污染的水。

( 4)生產廢水:生產過程中排出的未受污染或受輕微污染以及水溫稍有升高的水。

( 5)生產污水:生產過程中排出的被污染的水,以及排放后造成熱污染的水。

( 6)城市排水系統:城市污水和雨水的收集、輸送、處理和排放等工程設施以一定方式組成的總體。

( 7)分流制:用不同管渠分別收集和輸送城市污水和雨水的排水方式。

( 8)合流制:用同一管渠收集和輸送城市污水和雨水的排水方式。

( 9)城市排水工程:為收集、輸送、處理和排放城市污水和雨水而興建的各種工程設施。

( 10)污水處理:為使污水達到排入某一水體或再次使用的水質要求而進行凈化的過程。

9 、城市電力工程

( 1)城市供電電源:為城市各種用戶提供電能的城市發電廠,或從區域性電力系統接受電能的電源變電站。(所)

( 2)城市用電負荷:城市市域或局部地區內,所在用戶在某一時刻實際耗用的有功功率。

( 3)高壓線走廊:高壓架空輸電線路行經的專用通道。

( 4)城市供電系統:由城市供電電源、輸配電網和電能用戶組成的總體。

10 、城市通信工程

( 1)城市通信:城市范圍內、城市與城市之間、城鄉之間各種信息的傳輸和交換。

( 2)城市通信系統:城市范圍內、城市與城市之間、城鄉之間信息的各個傳輸交換系統的工程設施組成的總體。

11 、城市供熱工程

( 1)城市集中供熱:利用集中熱源,通過供熱管網等設施向熱能用戶供應生產或生活用熱能的供熱方式。又稱區域供熱。

( 2)城市供熱系統:由集中熱源、供熱官網等設施和熱能用戶使用設施組成的總體。

12 、城市燃氣工程

( 1)城市燃氣:供城市生產和生活作燃料使用的天然氣、人工煤氣和液化石油氣等氣體能源的統稱。

( 2)城市燃氣供應系統:由城市燃氣供應源、燃氣輸配設施和用戶使用設施組成的總體。

13 、城市綠地系統

( 1)城市綠化城市中栽種植物和利用自然條件以改善城市生態、保護環境,為居民提供游憩場地,和美化城市景觀的活動。

( 2)城市綠地系統:城市中各種類型和規模的綠化用地組成的整體。

( 3)公共綠地:城市中向公眾開放的綠化用地,包括其范圍內的水域。

( 4)公園:城市中具有一定的用地范圍和良好的綠化及一定服務設施,供群眾游憩的公共綠地。

( 5)綠帶:在城市組團之間、城市周圍或相鄰城市之間設置的用以控制城市擴展的綠色開敞空間。

( 6)專用綠地:城市中行政、經濟、文化、教育、衛生、體育、科研、設計等機構或設施,以及工廠和部隊駐地范圍內的綠化用地。

( 7)防護綠地:城市中用于具有衛生、隔離和安全防護功能的林帶及綠化用地。

14 、城市環境保護

( 1)城市生態系統:在城市范圍內,由生物群落及其生存環境共同組成的動態系統。

( 2)城市生態平衡:在城市范圍內生態系統發展到一定階段,其構成要素之間的相互關系所保持的一種相對穩定的狀態。

( 3)城市環境污染:在城市范圍內,由于人類活動造成的水污染、大氣污染、固體廢棄物污染、噪聲污染、熱污染和放射污染等的總稱。

( 4)城市環境質量:在城市范圍內,環境的總體或環境的某些要素(如大氣、水體等),對人群的生存和繁衍以及經濟、社會發展的適宜程度。

( 5)城市環境質量評價:根據國家為保護人群健康和生存環境,對污染物(或有害因素)容許含量(或要求)所作的規定,按一定的 *** 對城市的不環境質量所進行的評定、說明和預測。

( 6)城市環境保護:在城市范圍內,采取行政的、法律的、經濟的、科學技術的措施,以求合理利用自然資源,防治環境污染,以保持城市生態平衡,保障城市居民的生存和繁衍以及經濟、社會發展具有適宜的環境。

城市規劃審批流程

城市規劃審批企業城鄉規劃編制過程圖的流程是什么企業城鄉規劃編制過程圖,城市規劃有哪些步驟。以下是我為大家整理的關于城市規劃審批流程,給大家作為參考,歡迎閱讀!

城市規劃審批流程

一、城市總體規劃編制與報批

城市總體規劃由市 *** 組織編制,市規劃局負責具體工作。

1.根據社會經濟發展狀況及城市建設的需要,提請市 *** 組織編制城市總體規劃,市 *** 下達規劃編制計劃,提出總體要求。

2.擬定城市總體規劃編制任務書,擇優委托規劃設計單位,簽訂項目合同書,開展總體規劃編制工作。

3.針對編制中的重大問題,由市 *** 組織有關部門進行綜合協調和論證。

4.提請建設部組織召開總體規劃綱要審查會,審查規劃大綱。

5.提請建設部組織召開總體規劃論證會,審查規劃方案。

6.報請市城市規劃委員會對總體規劃方案進行審議,提請市人大審查同意后,依照有關規定上報審批。

7.城市總體規劃經國務院批準后,將成果印制、公布、歸檔并組織宣傳。

二、分區規劃編制與報批

分區規劃由市規劃局組織編制。

1.擬定分區規劃編制任務書,擇優委托規劃設計單位,簽訂項目合同書,提供相關基礎資料。

2.組織相關部門對規劃設計單位提交的分區規劃方案進行初審,形成初審意見。修改完善后形成中間成果。

3.經審核,組織專家及相關部門對中間成果進行評審,形成專家意見和會議紀要。經修改完善后,形成報批成果。

4.報批成果經市規劃局審查通過后,擬定上報文件,報市規劃委員會審議;經市規劃委員會審議通過后,報市 *** 審批。

5.經市 *** 批準后,將成果印制、公布、歸檔和組織宣傳。

三、控制性詳細規劃的編制與報批

控制性詳細規劃由市規劃局組織編制,必要時可會同有關區 *** 或業務主管部門共同組織。

1.擬定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任務書,擇優委托規劃設計單位,簽訂項目合同書,提供相關基礎資料。

2.組織相關部門對規劃設計單位提交的控制性詳細規劃方案進行初審,形成初審意見。修改完善后形成中間成果。

3.經審核,組織專家及相關部門對規劃中間成果進行評審,形成專家意見和會議紀要。經修改完善后,形成報批成果。

4.報批成果經市規劃局審查通過后,擬定上報文件,報市規劃委員會審議;經市規劃委員會審議通過后,報市 *** 審批。

5.經市 *** 批準后,將成果印制、公布、歸檔和組織宣傳。

四、修建性詳細規劃的編制與報批

城市重點地區的修建性詳細規劃由市規劃局組織編制,城市一般地段單獨編制的修建性詳細規劃由區 *** 、業務主管部門或建設單位組織編制。

1.市規劃局組織編制的修建性詳細規劃,由市規劃局擬定修建性詳細規劃編制任務書,擇優委托規劃設計單位,簽訂項目合同書,提供相關基礎資料。其他單位委托單獨編制的修建性詳細規劃,由市規劃局下達規劃設計條件,并負責組織審查。

2.組織相關部門對所有單獨編制的修建性詳細規劃成果進行審查,必要時邀請專家進行評審,形成會議紀要和專家意見。經修改完善后,形成報批成果。

3.擬定審批意見,報分管局領導審查同意后形成批復意見。

4.經市規劃局批準后,將成果印制、公布、歸檔和組織宣傳。

五、法定圖則的編制和報批

法定圖則由市規劃局組織編制。

1.擬定法定圖則編制任務書,擇優委托規劃設計單位,簽訂項目合同書,提供相關基礎資料。

2.公開展示法定圖則草案,征求區 *** 、相關部門和公眾的意見,修改完善后報市規劃委員會審議。

3.經市規劃委員會審議通過后,報市 *** 審批。

4.經市 *** 批準后,報市人大會備案,將成果印制、公布、歸檔和組織宣傳。

六、城市設計的編制和報批

城市重點地段城市設計由市規劃局單獨編制和審批;貫穿于城市規劃各階段的城市設計,作為各階段規劃的組成部分,隨各階段規劃一起編制和審批。

1.擬定城市設計編制任務書,擇優委托規劃設計單位,簽訂項目合同書,提供相關基礎資料。

2.組織相關部門對規劃設計單位提交的城市設計方案進行初審,形成初審意見。修改完善后形成中間成果。

3.經審核,組織專家及相關部門對中間成果進行評審,形成專家意見和會議紀要。經修改完善后,形成報批成果。

4.報批成果經市規劃局審查通過后,擬定上報文件,報市規劃委員會審議;經市規劃委員會審議通過后,報市 *** 審批。

5.經市 *** 批準后,將成果印制、公布、歸檔和組織宣傳。

七、市政專項規劃的編制和報批

市政專項規劃由市規劃局組織編制。

1.擬定市政專項規劃編制任務書,擇優委托規劃設計單位,簽訂項目合同書,提供相關基礎資料。

2.組織相關部門對規劃設計單位提交的市政專項規劃方案進行初審,形成初審意見。修改完善后形成中間成果。

3.經審核,組織專家及相關部門對規劃中間成果進行評審,形成專家意見和會議紀要。經修改完善后,形成報批成果。

4.報批成果經市規劃局審查通過后,擬定上報文件,報市規劃委員會審議;經市規劃委員會審議通過后,報市 *** 審批。

5.經市 *** 批準后,將成果印制、公布、歸檔和組織宣傳。

八、村鎮規劃的編制和報批

建制鎮和村莊規劃由所在地區人民 *** 組織編制。

1.下達區 *** 確定的村鎮規劃編制項目的規劃設計條件。

2.組織相關部門對規劃設計單位提交的村鎮規劃方案進行審查,必要時邀請專家進行評審。在此基礎上形成村鎮規劃報批成果。

3.建制鎮總體規劃由市規劃局擬定上報文件,報市規劃委員會審議;經市規劃委員會審議通過后,報市 *** 審批。建制鎮其他村鎮規劃由市規劃局審查和審批,村莊規劃由規劃分局審查和審批。

4.經批準后,將成果印制、公布、歸檔和組織宣傳。

九、專業規劃綜合協調和報批

1.單獨編制的各專業規劃應在城市總體規劃的指導下進行,不得違反城市總體規劃確定的基本原則。由各業務部門編制的各專項規劃,應經市規劃局綜合協調,報市規劃委員會審議通過后,由市 *** 審批。

2.市級以上層次規劃協調項目,擬定意見報市 *** ,由市 *** 報上級來文部門;市一級規劃協調項目,擬定意見發送來函單位,抄送市 *** 。

城市測繪的主要內容

城市規劃實施步驟

建議您仔細閱讀《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里面對城市規劃的各個方面都有詳細規定:

1、建設項目的選址:

第三十六條?需要批準或者核準的建設項目,以劃撥方式提供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建設單位在報送有關部門批準或者核準前,應當向城鄉規劃主管部門申請核發選址意見書。

不受規劃區范圍局限,是區域規劃、市縣域規劃實施管理的手段。

國辦發(2007)64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和規范新開工項目管理的通知》,所有建設項目在審批、核準前和備案后,都必須向城鄉規劃主管部門申請選址審批手續。

2、項目審批核準的前置條件

1、環保部門確認的環境影響評價

2、國土部門的建設用地預審意見

3、規劃部門的建設項目選址意見

4、其他需要的條件

3、選址意見書辦理程序

建設單位向項目所在地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提出選址申請;

規劃部門根據建設項目的性質、規模和城鄉規劃要求,提出預選址意見,供建設項目論證研究;已有選址意向的,規劃部門進行現場踏勘;需要編制選址論證報告的,規劃部門應當明確編制和審查要求;

規劃部門依據城鄉規劃、國家和省相關標準和規定,審查建設項目選址申請材料,確認符合城鄉規劃要求和法律、法規規定的辦理程序的,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

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的內容應當包括建設項目的選址位置和下一階段規劃要求,附選址位置圖;

國家和省審批、核準的建設項目,其選址意見書經項目所在地市、縣規劃部門提出審查意見后,報省規劃部門核發。

4、劃撥土地的建設用地規劃管理

三十七條?在城市、鎮規劃區內以劃撥方式提供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建設項目,經有關部門批準、核準、備案后,建設單位應當向城市、縣人民 ***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提出建設用地規劃許可申請,由城市、縣人民 ***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依據控制性詳細規劃核定建設用地的位置、面積、允許建設的范圍,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nbsp;nbsp;nbsp;nbsp;???建設單位在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后,方可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 *** 土地主管部門申請用地,經縣級以上人民 *** 審批后,由土地主管部門劃撥土地。

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建設項目,按下列程序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

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持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項目批準(核準、備案)文件,向市、縣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規劃部門依據控制性詳細規劃提出規劃條件,必要時應當現場踏勘,核定建設用地位置和界限;

建設單位或個人根據規劃條件編制建設項目總平面圖;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審查建設項目總平面圖和相關材料,核定其用地范圍、面積和用地性質,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內容應當包括建設用地位置、范圍、用地性質和面積等。?

5、出讓土地的建設用地規劃管理

第三十八條?在城市、鎮規劃區內以出讓方式提供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在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前,城市、縣人民 ***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提出出讓地塊的……規劃條件,作為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組成部分。未確定規劃條件的地塊,不得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nbsp;nbsp;nbsp;nbsp;????以出讓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建設項目,在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后,建設單位應當持建設項目的批準、核準、備案文件和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向城市、縣人民 ***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領取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建設項目,按下列程序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

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持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文件向城市、縣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規劃主管部門審核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的規劃條件和相關材料,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不得在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中,改變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中的規劃條件。

國有土地使用權 *** 必須符合原出讓合同中的規劃條件,受讓者應當向城鄉規劃主管部門申請換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6、規劃的公示和公布

第二十六條nbsp;?城鄉規劃報送審批前,組織編制機關應當依法將城鄉規劃草案予以公告……采取論證會、聽證會或者其他方式征求專家和公眾的意見,公告的時間不得少于三十日。

第二十二條??村莊規劃在報送審批前,應當經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討論同意。

第八條nbsp;?城鄉規劃組織編制機關應當及時公布經依法批準的城鄉規劃。

第四十六條nbsp;?(修改)省域城鎮體系規劃、城市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采取論證會、聽證會或者其他方式征求公眾意見。

4、公眾和利害關系人的知情權

第九條nbsp;?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就涉及其利害關系的建設活動是否符合規劃的要求向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查詢。

第四十八條nbsp;?修改控制性詳細規劃的……,征求規劃地段內利害關系人的意見……

第五十條nbsp;?……修建性詳細規劃、建設工程設計總平面圖……確需修改的……應當……聽取利害關系人的意見。

第五十四條nbsp;?監督檢查情況和處理結果應當依法公開,供公眾查閱和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