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業調查規劃設計資質今年是幾月份開始申請
正常是4-6月份提交申請,需要提前做好準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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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辦理應當從丙級或丁級開始
丙級林業調查規劃設計單位應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注冊資金不低于50萬元(事業單位除外)。
(二)有固定的辦公場所和必要的專業設備。
(三)林業專業技術人員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且從事林業調查規劃設計工作3年以上的相關技術人員不少于50%,聘用專職退休專業技術人員不多于10%。
丁級林業調查規劃設計單位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有專業技術職稱或者林業(學)相近專業學歷,并從事過林業調查或作業設計工作的人員3人以上。
需資料齊全:
單位資格申請表、
單位證明材料、
人員證明材料、
業績證明材料等相關材料。
向中國林業工程建設協會申報,由中國林業工程建設協會征求申請單位所在省級林業主管部門的意見。國家林業局直屬(中央管理)的企、事業單位可直接向中國林業工程建設協會申報。
需要注意:
林業調查規劃設計資質每年申報一次( 一般在4—6月份) , 審批時長6個月左右( 一般10月份出公示)。因為林業資質審批流程比較長,而且每年就申報一次。
錯過需要再等一年 作者: 出處:
刑事案件林業鑒定機構資質要求
具有丙級,證書有效期。刑事案件林業鑒定機構資質要求,
1、須具有林業調查規劃設計丙級以上資質。
2、資質證書須在有效期內。
林業局招標需要什么資質
有很多條規定。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 *** 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1)明細針對法定條件中“信用記錄查詢結果”的補充說明描述根據《關于促進 *** 采購公平競爭優化營商環境的通知》財庫38號規定,投標人無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詢結果。若投標人自行提供查詢結果的,仍以資格審查小組查詢結果為準。本招標文件中若有與此處不一致的,以此處補充說明為準。(2)明細針對法定條件中“單位負責人授權書”的補充說明描述若投標人代表為單位負責人授權的委托 *** 人,應提供“單位負責人授權書”,若投標人代表為單位負責人,應提交其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可不提供“單位負責人授權書”。若供應商為自然人的,可不填寫“單位負責人授權書”。紙質投標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權書(若有)應為原件。電子投標文件中的本授權書(若有)應為原件的掃描件。投標人應按照招標文件第七章規定提供(單位負責人授權書含后附的單位負責人、投標人代表的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3)明細針對法定條件中“財務狀況報告(財務報告、或資信證明、或投標擔保函)”的補充說明描述1、投標人提供的財務報告復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標截止時間推算)應符合下列規定1.1 成立年限滿1年及以上的投標人,提供經審計的2020年度或2021年度的年度財務報告。1.2成立年限滿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標人,提供該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財務報告或該半年度的半年度財務報告。無法按照第1.1、1.2條規定提供財務報告復印件的投標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滿 1年及以上的投標人、成立年限滿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標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標人),應選擇提供資信證明復印件或投標擔保函復印件 。 2、“財政部門認可的 *** 采購專業擔保機構”應符合《財政部關于開展 *** 采購信用擔保試點工作方案》(財庫[2011]124號)的規定 。3、投標人提供的相應證明材料復印件均應符合內容完整、清晰、整潔,并由投標人加蓋其單位公章。投標人應按照招標文件第七章 規定提供。(4)明細特定資格 描述投標人具有乙級及以上林業調查規劃設計資質,并提供資質證書復印件并加蓋投標人單位公章。 (5)明細簡化資格證明材料(若有),描述投標人在投標時,若按照規定提供相關承諾函(詳見采購文件相關附件)的,無需再提交財務狀況、繳納稅收和社保資金繳納等證明材料。同時,采購人有權在簽訂合同前要求中標人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以核實中標人承諾事項的真實性。投標人應當遵循誠實守信的原則,不得作出虛假承諾,承諾不實的,屬于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依法追究相關的法律責任。(如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對聯合體應提出相關資格要求,如屬于特定行業項目,供應商應當具備特定行業法定準入要求。) 。
林業項目大小對應什么資質
技術人員資質的大小。
林業中級技術人員,具備林業、園林及相關專業的中級技術職稱資格,且具有林業調查規劃設計工作經驗并直接參與、服務于林業調查規劃設計項目的專業技術人員。
正式職工:與本工作單位簽訂正式勞動合同、由工作單位繳納社會保險的 *** 職工。
林業高級技術人員,具備林業、園林及相關專業的正高級、副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資格,且具有林業調查規劃設計工作經驗并直接參與、服務于林業調查規劃設計項目的專業技術人員。
如何申辦森林資源規劃設計調查甲級資質!那位能幫忙解答嗎?謝謝
《林業調查規劃設計單位資格認證管理暫行辦法》
林業調查規劃設計資格認證管理暫行辦法
之一章 總 則
之一條 為加強林業調查規劃設計單位的資格管理,提高林業調查規劃設計水平、保證質量,促進技術進步,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林業調查規劃設計的主要項目為:全國森林資源清查(即一類調查),林業規劃設計調查(即二類調查),作業設計調查(即三類調查),森林資源監測,專業調查,林業區劃、規劃,編制森林經營方案,造林、營林以及風景林、自然保護區規劃設計,林業作業設計等。
第三條 林業調查規劃設計單位必須經過資格認證,獲得林業調查規劃設計證書,才能承擔林業調查規劃設計任務。
第四條 林業部主管全國林業調查規劃設計單位資格認證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 *** 的林業行政主管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林業調查規劃設計單位資格認證工作。
第二章 申請證書的條件和證書等級
第五條 申請林業調查規劃設計證書的單位必須具備的條件:
(一)有成立林業調查規劃設計單位批準文件;
(二)有專門從事林業調查規劃設計工作的固定職工組成的實體;
(三)有固定的工作場所和與其承擔任務相適應的儀器裝備;
(四)有一定水平的專業技術骨干,具備獨立承擔林業調查規劃設計任務的能力。
第六條 林業科研單位或大專院校中的林業調查規劃設計機構,如果具備第五條規定的條件,經資格審查合格后,可以發給相應等級的證書。
第七條 林業調查規劃設計證書分甲、乙、丙、丁四級,制定分級標準的原則是:
甲級單位,是林業行業的骨干林業調查規劃設計單位。獨立承擔過大型或國家重點林業調查設計任務,并在生產中實施。技術力量雄厚,專業配備齊全,主要專業配有一定數量并具有較長林業調查規劃設計資歷的技術骨干,具有突出的技術專長,能完成具有國內先進水平的成果。有比較完善的質量、技術等管理制度。有比較齊全、先進的技術裝備。
乙級單位,是林業行業主要調查規劃設計單位。獨立承擔過中型林業調查規劃設計任務,并在生產中實施。技術力量強,各專業基本齊全,主要專業配備有一定資歷的技術骨干,有一定的技術特長,能完成具有省內先進和國內比較先進水平的成果。有比較健全的質量、技術等管理制度。有相應配套的技術裝備。
丙級單位,獨立承擔過小型林業調查規劃設計任務,并在生產中實施。有一定的技術力量,主要專業配有一定的技術骨干,有一定管理能力,有質量、技術管理制度,配備有必要的技術裝備。
丁級單位,獨立承擔過縣內或本企業的林業作業調查設計任務,并在生產中實施。配有助理工程師以上技術人員,有一定的技術水平和必要的技術裝備,有質量、技術管理制度。
林業調查規劃設計單位的分級標準,由林業部制定。
第八條 林業調查規劃設計證書,包括證書和副本。副本中須詳細寫明林業調查規劃設計單位的資格等級和承擔林業調查規劃設計任務的具體范圍。
第三章 申報程序和審批權限
第九條 林業調查規劃設計證書申報程序:凡申請林業調查規劃設計證書的單位,必須先提交申報材料,經申報單位主管部門提出審查意見后,按審批權限報送林業部或省級人民 *** 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接受技術考核和資格審查。
審查單位根據分級標準,確定申請單位和承擔林業調查規劃設計任務。
第十條 林業部直屬林業調查規劃設計單位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及其所屬林業科研、大專院校的林業調查規劃設計單位,由林業部考核審查,批準后發給證書。
市(地)縣、國營林業企事業單位的林業調查規劃設計單位,由省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考核審查。經審查后,屬于甲級單位者,由省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簽署審查意見,報林業部批準發給證書。屬乙、丙、丁級單位者,由省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發給證書,報林業部備案。
非林業部門所屬林業調查規劃設計單位,由所在地的省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統一審查批準發證,報林業部備案。經審查后,屬于甲級單位者,其審批發證同第十條第二款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 申請林業調查規劃設計證書的單位,必須據實提供以下申報材料:
(一)林業調查規劃設計資格證書申請報告;
(二)林業調查規劃設計資格證書申請表;
(三)申請單位所設置的管理機構和主要管理職能以及主要管理制度。
第十二條 獲得甲、乙級證書的單位,可在全國范圍內承擔證書規定范圍的林業調查規劃設計任務。
獲得丙、丁級證書的單位,只能承擔本地區或者本單位的林業調查規劃設計任務。如承擔外地區、外單位任務,需經任務所在地項目主管部門審查批準。根據工作需要,也可配合甲、乙級單位聯合承擔與專業相適應的林業調查規劃設計任務。
第十三條 各主管審查和頒發林業調查規劃設計證書的單位,應當根據發證條件和單位分級標準,對申請單位認真審查。對不顧條件濫發證書或下放證書審批權限的,要追究責任。
第四章 監督管理
條十四條 林業調查規劃設計證書由林業部統印制、編號,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不得翻印或自行印制。
第十五條 林業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調查規劃設計證書的管理和監督,對證書資格實行升降制度,每兩年復查一次,如發現達不到所持證書級別條件的,應及時按規定的審批程序,降低其證書級別或注銷其證書。
對要求提升證書等級的單位,要按申報程序提出申請,經審查合格者,按規定審批權限,由發證部門批準發給升級后的證書。
對持有甲、乙級證書的單位在三年內沒有做出省、部級優秀林業調查規劃設計成果,要對其等級資格重新進行評定。
第十六條 林業調查規劃設計單位所提交的一切項目文件、成果資料,必須標明該單位證書的級別和批準編號,并接受審查項目成果的部門對其資格的審核。
第十七條 凡未經審查批準獲得林業調查規劃設計證書的單位,一律不得承擔林業調查規劃設計任務。若有違反,一經發現,資格審查部門有權制止,對其成果不予審查。
第十八條 持證單位不得為無證單位或個人提供證書或簽章,未經批準不得超越證書規定范圍承擔任務。若有違反,視情節輕重,處以罰款直至注銷證書。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九條 本辦法由林業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 本辦法自1990年1月1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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